香港电台就涉及台湾方面的用语,向员工发出内部通告,指出香港电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及政府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一个中国的原则,对官员
香港电台就涉及台湾方面的用语,向员工发出内部通告,指出香港电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及政府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一个中国的原则,对台湾官员及部门的称谓,会用“台湾地区/当局领导人”、“台湾行政机关”等,即时生效。 通告又指出,港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在提及台湾相关议题上,应该高度小心用字,避免使用不恰当的字眼,并提供正确全面的资讯,推广一国两制及国民身份认同。通告举例指,涉及台湾时,“中华民国”、“国立”及“行政院”等字眼一定不能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亦不应视台湾为主权国家。 港台发言人表示,香港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特区政府一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一个中国原则及中央政府处理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钱七条”)处理涉台事务。 发言人表示,《香港电台约章》清楚订明港台的公共目的及使命,当中包括提供准确而持平的新闻报道、资讯、观点及分析;增加市民对“一国两制”的认识;以及提供让市民了解社会和国家的节目,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份的认同感。 港台既为香港的公共广播机构,也是政府部门。港台的节目及资讯对台湾及有关机构或组织的描述及用字规范,必须严格恪守上述原则。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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