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发布通报称,今日,网民“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发帖称,其曾于2019年遭电视节目主持人钱某强奸。对此,长宁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发布通报称,今日,网民“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发帖称,其曾于2019年遭电视节目主持人钱某强奸。对此,上海长宁警方表示,经查,2019年2月15日22时许,长宁警方接肖某(即发帖网民)报案称,其于2019年2月14日晚与钱某等朋友聚餐饮酒唱歌后,在钱某住处遭其强奸,警方组成的专案组综合证据情况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犯罪事实。2019年3月15日,长宁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肖某未提出异议并签字确认,之后也未申请复议。 通报还称,肖某如有其它新增涉案证据,可向警方提供,警方将依法开展调查。肖某如对长宁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警民直通车_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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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农妇遗书问推他算不算反抗】【在“被”漩涡中挣扎八天后,一位44岁农妇选择自杀】

【被强奸农妇遗书问推他算不算反抗】【在“被强奸”漩涡中挣扎八天后,一位44岁农妇选择自杀】 2023年7月23日这天,义永红决定去自杀。自杀8天前,在44岁的年纪,她报案称被水果商贩黄某冠强奸,警方因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自杀后,9月7日警方以“发现新的证据”为由决定立案侦查,为了证明被强奸,保存在冰棺中的她被开颅剖胸验尸。7月15日,义永红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了芭蕉地,挑选、砍背、过秤、装车。付完钱后,午后的大暴雨突然从天而降。义永红对车上装着雨棚的黄某冠说,自己没有雨衣,要等雨停再走,让他先走。随后,义永红进屋,坐在那张近一年没睡过的床上避雨。在后来的报案中,义永红自述当时被强暴。事后,黄某冠丢下150元后就跑了。 若不是被丈夫发现,义永红原本打算让这些事烂在肚子里。7月17日上午,程善志打电话给黄某冠,让他到自己家来。南方周末记者从当时现场录音听到,与其说这是一场两方的对峙,不如说三个人各有心事。程善志称,黄某冠当场写下一张字条:“本人与义永红发生性关系,现赔偿义永红老公精神损失费一万块钱。”并署名黄某冠。但程善志没有收下这笔钱,他听从女儿的建议,报了警,并把那张字条交给了警方。 义永红的崩溃或是从一场歇斯底里的大哭开始。7月19日早上,程海燕被妈妈的哭声吓醒,像这样坐在床边撕心裂肺地哭,程海燕第一次见。让义永红承受巨大压力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她始终认为证据不够。“我恨我自己,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把罪证也弄没有了,我害怕告不赢他。”她在遗书中这样陈述。另一件让义永红倍感绝望的事,是事发过程中,她不清楚自己的行为算不算反抗。在遗书中,她称:“我的口供上只说推他,说不要搞,这算不算反抗。” 舆论倾向于,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诬告。说句不好听的,因为她自杀了,所以舆论又信她被强奸了。如果没自杀,还是会被怀疑诬告。但是,客观事实或法律事实,和是否以死明志,有关联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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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报新闻报道:8月24日,海南文昌的程先生在网络发文称,其妻子于2023年7月15日在家里被当地一水果店老板黄某强奸,报警后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被羁押的黄某释放三天后,程先生妻子受不了刺激跳水库自杀,目前尸体仍在医院太平间。 25日上午,海报新闻记者联系上程先生及其女儿程女士,他们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缘由。 程女士说,多年来,她父母在当地以包地种水果为生。2023年7月15日,当地一水果收购商黄某到他们家里收香蕉。称重之后,程女士的母亲喝了黄某递来的菊花茶,觉得身体不舒服,就让对方先走,自己返回房间休息。“我母亲以为那个人(黄某)走了,没想到那个人返回来冲到我母亲的房间里面,实施了强奸。强奸完以后,他就跟我母亲说了一些威胁的话,丢了150块钱,然后就跑掉了。” 程女士说,事发后,她母亲由于害怕未敢将实情告诉家人,他们知道该事时已经是7月16日晚上。知道母亲被黄某欺负的程女士,曾给黄某打电话质问。“那个人就说没有的事情,他只是手被割到了,我母亲拿纸巾给他擦。后面他就自己说,拿3000块钱给我们补助。我就问他,不是说没欺负我妈吗?为什么要给我拿钱?后面他就挂掉电话了。” 程女士说,第二天黄某拿着一箱饮料到她家寻求和解。“到我家那里跟我爸说,拿1万块钱补助我们家。”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打算让黄某把给他们1万块钱的原因写下来,然后报警。“因为我们什么证据都没有了,我母亲也不懂法,(事后)洗完澡了,证据也不是很充足,他(黄某)也不承认发生了关系。” 程女士说,黄某称不会写字,但会写自己名字,于是程先生手写了一张字据,让黄某签了字。之后,程家人立马选择了报警。“我说要报警,黄某就抱住我的大腿求我不要报警。我报警后迈号派出所警察到了现场,黄某多次向派出所警察提出做见证想双方私了,我们一直不肯私了。”程先生告诉记者。 程女士称,此后,派出所表示黄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了强奸,该案由文昌刑警大队接手了。“刑警队介入之后,我们提交了所有的证据,到现在为止,还是说证据不足,导致没有立案。黄某被释放的第三天(7月23日),我去做笔录回来,发现我母亲已经跳水库自杀了。” 据程女士提供的文昌市公安局8月11日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关于程女士母亲被强奸案,该局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程女士说,她母亲自杀前留下了遗书。通过程女士提供的遗书,记者注意到,程女士母亲在遗书中提到,对不起丈夫和儿女,让他们受到这么大的伤害,还说自己是天生灾星,“我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总是有这样的灾难降到我的头上”“我知道发生这样的事谁都不会相信,不理解,我也百口莫辩”。 在遗书中,程女士母亲还提到,后悔因为自己胆小怕事没有早一点跟丈夫说明情况。“我恨不得杀了那个坏人,我恨我自己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简直快要崩溃了,我害怕了,我知道我的命一文不值,活着也是行尸走肉,真的很痛苦,我知道怎么都弥补不了你们,如果有下辈子不要做人,真的太累了……我走了,我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你们少一些伤害,越想做好却做不好,想过得好越过得糟糕……” 25日下午,记者致电程先生所在地海南文昌迈号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已经由当地派出所和刑警大队介入处理,建议记者直接联系派出所或刑警大队了解相关案情。 记者根据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文昌市公安局负责该案的办案民警张警官,对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建议记者联系该局政工室。记者致电该局政工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此事,他们领导说先不接受任何采访。随后记下记者电话称,如果有后续再让相关负责同事联系记者。截至发稿,记者暂未接到回复,此后多次拨打该电话,均无人接听,迈号派出所的对外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女子遭强奸后未获立案跳水库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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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广东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不立案 官方通报:男孩已送至专门学校 广东传出一名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后,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信息。对此,当地官方回应,证实了确实发生此强奸案,但因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不满14岁,不予刑事处罚,目前已被送到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 据澎湃新闻星期二(3月19日)报道,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一名陈性女子称,她8岁的侄女2月26日下午在公园附近的一处房子被一名13岁的男孩陈某某性侵。 报道称,8岁女童父母事发当天报警,不过3月18日被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 知情人士3月19日称,事发后,陈某某被停课,现在已返校上课。 相关词条18日也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名。不少网民对该事件的处理方式表达不满,有人评论质疑“只是惩戒?”也有人认为“犯罪低龄化必须引起重视”。 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3月20日发布消息称,当地警察2月26日下午6时8分接到报警,并在当日晚上8时48分许,在阳山县岭背镇将13岁的男性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通报称,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 目前,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童及其家属进行抚慰。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河北邯郸市近日发生一起三名中学生涉嫌杀害同学的恶性事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2024年3月20日 5: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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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阿里女员工周某被侵害案称,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在7月28日凌晨第二次进入周某房间时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济南华联超市张某在7月27日宴请期间返回包间途中以及28日早上进入周某房间时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两人已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通报的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胡某敏来济出差,入住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27日,阿里巴巴集团周某(女)来济出差,入住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同日,王某兵入住天桥区维也纳酒店。下午,一行4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成功签约。当晚,4人在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4人。饭后,周某返回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7月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7月28日12时34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庄路派出所接110报警,报警人周某称:“昨天晚上喝醉酒了,我同事送我回来,第一次送我回来是两个同事一起,后面其中有个男同事自己单独折返进入我房间,那个时候我已经喝醉了,然后可能发生一些事情,我现在想去查这个酒店的监控,酒店这边说:‘不能看,涉及用户隐私。’我这边没办法看,我想问下怎么能看下录像,是不是可以说,警察的人来过后能看录像?目前我没有受伤。” 接报警后,张庄路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并于当日受理为刑事案件。值班民警到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后,调取查看监控录像,对房间进行勘查。经查实,周某系退房后报警,其入住房间已打扫。随后,民警立即带领周某前往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人身检查。15时15分,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周某举报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因案情比较复杂,需多方取证调查,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7月29日,槐荫区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8月10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经查证,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第一次: 7月27日22时51分,王某文与济南华联超市陈某丽(女)打出租车送周某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在酒店前台,因周某酒醉无法确认房间号码,王某文持周某身份证、房卡交服务员确认房间号码。22时53分,王某文和陈某丽一起把周某送进房间休息。22时58分,陈某丽离开后,王某文间隔15秒离开房间。 第二次:陈、王两人下楼后,陈某丽打车回家。23时04分,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欲打车离开时,接到胡某敏电话告知,周某多次给其打电话说话含糊不清。胡某敏得知王某文仍在周某酒店楼下,让王某文去查看周某的情况。23时08分,王某文取消打车软件订单。23时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于23时23分进入周某房间。在房间内,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3时33分王某文网上购买避孕套。23时43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此时避孕套并未送达。7月28日0时,快递员将避孕套送至酒店前台(上午10时许,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将该避孕套取走并丢弃)。 第三次:7月28日0时,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打车准备离开,接到身在杭州同事胡某鹏(女)微信视频电话告知,周某多次与其联系语焉不详,让王某文查看一下周某情况。王某文连接了视频通话于0时13分进入周某房间,向胡某鹏证实周某已入睡。0时21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 第四次:王某文下楼后,因发现自己入住酒店(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的公用雨伞遗忘在周某房间,于0时24分进入周某房间,0时26分取回雨伞后离开房间,打车返回酒店休息。 8月4日,周某再次拨打110报警称:“7月27日晚上,我在济南市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内与同事领导吃饭时,因醉酒被人猥亵。”市中区分局七贤派出所接警后当日受理,依法开展调查。8月10日,市中区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槐荫区分局进行并案侦查。 经查证,7月27日宴请期间,21时29分,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周某出包间后一路呕吐至饭店大厅吧台垃圾桶处。随后,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2时许,宴请结束。 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于7时59分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9时35分,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时,带走周某内裤一条,避孕套(未开封)遗留在房间内。 经查实,2021年4月,阿里巴巴集团某部与济南华联超市达成合作意向后,单位确定周某负责后续对接。7月15日双方网签,约定7月27日现场盖章签约。通过大量证人证言及调取阿里公司出差报备系统信息、相关电子数据等证据,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情况。 经查实,7月27日下午双方签约结束后,王某文提议共同庆祝签约成功,周某预定了饭店并通知济南华联超市参加人员就餐的时间、地点。当晚,共8人就餐(6男2女), 1位女士未饮酒,1人饮用2瓶啤酒,王某文、张某、周某等6人饮用近5瓶白酒。经就餐人员、饭店服务人员证实,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周某饮用白酒约350毫升。 案发后,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开展立案调查,为确保调查权威、准确、专业,济南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督导并组织专家参与了案件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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