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中央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规定拟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修改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规定拟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应当履行自评估并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网信部门将根据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算法推荐技术处理的数据敏感程度、对用户行为的干预程度等对服务提供者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规定拟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或者高额消费等违背公序良俗的算法模型;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完善入库标准、规则和程序。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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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规定拟规管文本、语音、音乐、图像、生物特征、三维场景的合成与变造服务。 服务提供者应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合成服务用户需实名制认证,提供者须在信息内容中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及保存日志信息,使发布传播的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可被识别追溯。 提供者需采取技术或者人工方式对使用者的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内容的特征库。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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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就《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为期15日。 以服务协议等方式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方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不得恶意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差别频次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确保每条弹窗信息明确显示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 不得推送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违法不良内容;不得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恶意翻炒。 科学设定新闻信息和垂直领域内容占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渲染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 (中央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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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就修订《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有假冒、仿冒、捏造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不得有假冒、仿冒、捏造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或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等情形。 征求意见稿提出,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账号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此外,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注册服务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同意,并对未成年人进行基于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对监护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核验。 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以显著方式在用户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境内用户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省(区、市),境外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国家/地区。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平台采取必要手段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以相同相似名称信息重新注册或跨平台重新注册。 (中央网信办,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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