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东北等地电力系统也频传错峰用电消息。为了保障今年冬天发电供热的基础民生用煤可靠稳定供应,25日,

近期,全国多地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东北等地电力系统也频传错峰用电消息。为了保障今年冬天发电供热的基础民生用煤可靠稳定供应,25日,东北三省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在北京集中签约,累计补充签订合同的煤炭总量达到680万吨,至此今年四季度东北三省发电采暖用煤中,中长期合同的比重提高到了100%。 除了稳定供需双方的关系外,在合同价上也执行基准价+浮动价的价格机制,与高位运行的市场价产生一定差异。基准价是相对固定的一个价格,5500大卡的煤基准价大约为535元每吨,根据市场几个指数的变化有所浮动。市场价格显示,本周5500大卡电煤离岸综合价为1083元/吨,比上周环比上涨9.9%。 近期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给东北地区部分电力企业带来压力。本周,国网吉林、通化供电公司等纷纷发布公告,称受电煤紧缺、火电机组停机容量大、电力负荷增长等因素综合影响,东北电网电力供应持续紧张。多地发布限电通知。据了解,截至目前,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整体执行率超过90%。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提高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率,并将已签订的合同都纳入国家监管,确保合同执行率。 (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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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19日下午召开煤电油气运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座谈会。国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管网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华能、大唐、华电、国家电投、华润、国能、中煤等重点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9月底以来已核增一批生产煤矿,日均产量已比9月份增加了120万吨以上,10月18日的日产量已超过1160万吨,创今年新高。 目前全国统调电厂存煤近8800万吨、可用16天,比月初增加900万吨以上;其中东北三省电厂存煤可用24天,比月初增加11天。 在既有基础上发电供热企业与煤炭企业又签订了1.5亿吨中长期合同,绝大部分省份合同签订率达到或接近100%,部分省份中长期合同煤炭缺口已落实煤源,正在抓紧签约。 同时进一步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近日江苏、山东、湖北、山西等地新增市场交易价格已按政策实现近20%的上浮。 会议对下一步保供稳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进一步释放煤炭产能。挖掘生产煤矿产能核增潜力、基本建成煤矿加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停工停产煤矿抓紧复工复产、允许煤矿释放应急储备产能。 四季度所有煤矿要按满负荷安全合理组织生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严禁因个别煤矿出现事故区域性停产煤矿,力争日产量达到1200万吨以上。 央企要发挥保供稳价带头作用,多签中长期合同并严格执行中长期合同价格,带头降低市场交易煤价。 进一步落实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所有合同都要纳入信用监管范围,对无故不履约的企业将定期进行通报或公示,并纳入信用记录。 推动煤电机组应发尽发,促进清洁能源发电多发满发。科学组织实施有序用电,坚决限制落后产能的高耗能项目用电,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 各重点煤炭港口要对于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的交易限制其运输、装卸,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供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线索。 着力加强期货市场穿透式监管,梳理排查异常交易,依法严厉查处资本恶意炒作行为并公开曝光。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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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文称,随着煤炭产能进一步释放,大秦线检修完毕,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和调运提速,全国统调电厂供煤水平屡创历史新高。

国家发改委发文称,随着煤炭产能进一步释放,大秦线检修完毕,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和调运提速,全国统调电厂供煤水平屡创历史新高。 特别是10月下旬以来,统调电厂日均供煤大于耗煤140万吨以上,存煤加快回升。近期,日均供煤连续突破800万吨,比耗煤多200万吨,存煤水平回升至1亿吨以上,比9月底增加近2500万吨。其中,东北三省统调电厂存煤1250万吨,较9月底增加超过600万吨,提升近1倍,已达到去年同期水平。 从每日铁路装车、港口装船情况来看,预计存煤水平会进一步提升。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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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多种因素导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有关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能源供应保障。 针对今冬明春电力、煤炭供求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会议强调,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六保”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好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证电力和煤炭等供应。 一要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好群众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确保发电供热用煤特别是东北地区冬季用煤用电。加强民生用气供应,适时组织“南气北上”增加北方地区取暖用气。 二要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尽早恢复生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保障煤炭运输,确保生产的煤炭及时运到需要的地方。 三要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购煤等合理融资需求。 四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五要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积极推进煤炭、天然气、原油储备及储能能力建设。 六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善地方能耗双控机制,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定时间内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推动重点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在主要耗煤行业大力推进煤炭节约利用。 会议要求,要压实各方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加强统筹兼顾。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有序用电管理,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主要产煤省和重点煤企要按要求落实增产增供任务。中央发电企业要保障所属火电机组应发尽发。电网企业要强化电力运行调度和安全管理。对不落实能源保供责任的要严肃追责。 会议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草案突出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等制度规定,严格设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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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了解到,近期东北、华南、华东地区多省份电力供需形势较紧,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陕西省积极主动履行煤炭区域协同保供职责

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了解到,近期东北、华南、华东地区多省份电力供需形势较紧,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陕西省积极主动履行煤炭区域协同保供职责,组织各产煤市、省内重点煤炭生产企业迅速增加煤炭产能,编制了国家下达陕西的保障湖南、湖北等14省份3900万吨煤炭任务分解表,协调落实了省内火电企业四季度保障发电供热用煤926万吨需求。 此外,针对近期网传“国庆假期榆林地区煤矿停产停销”消息,记者从陕西省榆林市能源局了解到,经核实,该网传消息不实。据了解,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榆林市157处煤矿目前正常生产建设。针对能源供应趋紧、价格趋涨,榆林市已成立保障煤炭市场稳定运行领导小组,发布“抑制煤价过高上涨”7条措施。通过建立煤价日监测制度,集中约谈煤矿企业,挂牌督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深入县区查处违法行为等举措,确保煤价在合理区位运行。稳价的同时,当地全力增产增供电煤。 截至9月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榆林获批核增产能1720万吨每年,正在继续梳理上报符合条件煤矿的核增申请。今年四季度,榆林将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加足马力生产,保障能源供应。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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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恢复部分煤矿生产,并试图在满足电力需求的同时,推进其气候目标。

中国恢复部分煤矿生产,并试图在满足电力需求的同时,推进其气候目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新疆等5省区已对15座联合试运转到期处于停产状态的煤矿办理延期手续,同意联合试运转时间再延长1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产增供。15座煤矿涉及产能合计4350万吨/年,已全部复产,预计每日可稳定增加产量15万吨。 而就在7月份,内蒙古对鄂尔多斯市38处前期因用地手续不全停产的露天煤矿批复了用地手续,涉及产能6670万吨/年。目前这部分煤矿已全部复产,正在加快进行剥离作业,预计8月初即可形成实际产量,达产后日可稳定增加产量20万吨。 这些煤矿恢复运营之际,中国正寻求缓和不断上涨的动力煤价格。动力煤价格在5月份创下历史新高。目前,复产的煤矿总数已达到53座,合计产能超过1.1亿吨。 虽然恢复了部分煤矿的运营,但国家主席习近平此前也承诺让中国摆脱对煤炭的依赖,并致力于在30年后实现碳中和。在七月初,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做好2021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到,各地要认真对标对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减煤和保供,有序推进煤炭替代,把握工作力度,保障重点领域用煤需求。随后在7月30日的发改委上半年发展改革形势通报会强调,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国家发改委 1,2,3,4,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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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中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推动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 会议指出,入冬以来受大范围强降温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国用煤用电用气需求大幅攀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全力组织煤炭、电力、天然气增产增供,煤炭日产量保持高位,发电量、供气量均创历史新高,保障了民生和重点需求。近期多地最低气温破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极值,目前又进入“三九天”,据气象部门预测,一月中旬还有降温过程,会议要求加大力度做好能源安全稳定保供,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优先。要坚持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宜气则气,持续做好群众取暖特别是北方地区取暖用能保障。一要组织气田安全满负荷生产,充分发挥储气设施应急保供作用,加强调度协调,有效保障有条件地区的供暖用气。二要督促煤炭主产区和重点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挖潜增产,加强运力保障,有序动用储备,多措并举保持煤炭供需平衡。三要安排好多种电源开机应对高峰电力需求,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加强对重点地区外送电支持,做好电力余缺互济。四要压实各方保供责任,督促严格按合同保障煤炭、电力、天然气供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五要完善能源保供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储气、储煤设施和应急备用电源建设,科学发挥煤电对高峰用电的支撑作用,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会议强调,群众冷暖无小事。务必对民生用气用电用煤切实做好保障,决不允许发生人为断供情况,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会议指出,加强传染病防治,事关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践,及时完善相关法律,为传染病防治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会议要求要按照立法计划,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同时衔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传染病防治要突出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改进监测、预警、报告和公开发布制度,完善传染病种类确定和紧急管控措施等规定,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并加大对违法行为追责力度。法律修改完善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近期国内多点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抓好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加强对地方和相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坚持“四早”,加强监测预警、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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