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自即日起,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平台一律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
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自即日起,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平台一律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 通知称,一些“美容贷”广告以低息甚至无息吸引青年,诱导超前消费、超高消费,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为此作上述决定。 通知要求各广电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做到“两个维护”,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落实,并将清理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广电总局传媒司。 (国家广电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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