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古墓葬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犯盗掘古墓葬罪,
12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古墓葬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犯盗掘古墓葬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杭州市中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底,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经网上联络预谋盗墓,并选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吴越国王陵作为盗掘目标。同年5月初,蒋明磊、李常伟从福建赶至杭州市临安区,对盗掘目标进行踩点,在临安区租房作为窝点,并购买盗墓工具。二人昼伏夜出,采用攀爬围墙、工具挖洞等方式盗掘吴越国王陵并盗得大量、各类珍贵文物。后通过刘丹(另案处理)等人销赃非法获利并分赃。案发后被盗文物均已追回。2020年5月23日,蒋明磊、李常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查封、扣押蒋明磊、李常伟的赃款赃物一批。 同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对关联案件被告人唐冬、刘丹等十人倒卖文物、敲诈勒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唐冬、刘丹等十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杭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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