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印发《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央行印发《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审慎确定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以及个人静态收款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以防止静态收款码被出售/租/借。 对于不具备定位功能的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如静态码牌),要求通过付款人的交易位置或其他关于移动终端实际位置的推算方式进行终端交易位置监测,防范终端滥用风险。 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对特约商户要求收单机构应现场核实商户身份,或通过人工或智能客服同步视频等方式核实商户身份。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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