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大学生会代表会于10月初宣布解散,有质疑不符程序,向会司法委员会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推翻。司委会7日晚宣布,裁定
香港,中大学生会代表会于10月初宣布解散,有学生质疑不符程序,向学生会司法委员会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推翻。司委会7日晚宣布,裁定学生会代表会或学生会联席会议解散学生会的宣告违宪并无效,同时中大学生会联席会议应重启学生会职务。 裁决书提到,学生会会章条文并没有赋予任何学生会架构解散的权力,必先举办全民大会讨论修改会章,再经全民投票通过作实。学生会代表会只有权力透过辞职,使全体代表人数少于10人,从而令学生会停止运作,但没有权力解散整个学生会。 (香港01)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