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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一张落款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图片显示,判决书中将江苏省南京市写为“安徽省南京市”。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22日应询表示,网传“安徽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图片属实,是该院工作失误,已经出具了补正裁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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