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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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西藏自治区、湖北省等地通信管理局近日均发布公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 4 月 1 日前,存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含 App、小程序、快应用等,以下简称 App)需履行备案手续,逾期未履行备案程序的 App 将依法依规采取下架、关停、限制更新等处理措施,以进一步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通知》还称,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App 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via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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