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
2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0年5月,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担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5亿余元。2004年,史文清将从他人处获取的枪支1支交由其亲属保管,经鉴定系制式枪支。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史文清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史文清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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