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7月27日发表对香港、澳门、爱尔兰、格鲁吉亚、爱尔兰、卢森堡和乌拉圭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提交定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7月27日发表对香港、澳门、爱尔兰、格鲁吉亚、爱尔兰、卢森堡和乌拉圭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提交定期报告的审议结论。 委员会敦促中国香港着手废止并在此前避免适用国安法,停止对记者、政界、学界、人权活动者等适用国安法;确保拟议的“23条”立法和假新闻法有透明充分的公众参与且符合公约要求;避免采取限缩结社自由的行动,及确保公民社会不会因参与本次审议而受国安法检控。 这是香港第四次、澳门第二次就公约提交报告。港府就审议结论发稿,强烈反对其中“毫无根据的批评”。香港特区需于2028年7月提交《公约》第五次报告,并于2025年7月就本次审议结论中对国安法、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方面问题的建议措施的实施情况提交中期报告。 (OHCHR,港府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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