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1月5日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在2022年3月《试行第九版》基础上,将原“普通型”更名为“中型”
国家卫健委1月5日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在2022年3月《试行第九版》基础上,将原“普通型”更名为“中型”;小幅补充了儿童的重症早期预警指标;就重型危重型支持治疗,细化了儿童特殊情况处理,增补对急性喉炎喉气管炎、并发脑炎脑病、喘息肺部哮鸣音的处置指导。 因应防控政策调整,方案重写确诊标准,具有临床表现且抗原阳性即确诊,相应取消“第二次核酸结果未出”的疑似病例定义;重写出院标准为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且肺影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 其余主体内容维持不变,如仍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感染者须在国家传染病直报网报告。 (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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