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豫章书院”案4月28日重审宣判。原告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再次被全部驳回;刑事部分,各被告刑期亦与一审判决相同,惟增加适用(教
江西“豫章书院”案4月28日重审宣判。原告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再次被全部驳回;刑事部分,各被告刑期亦与一审判决相同,惟增加适用(教育相关)从业禁止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的两名原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本案5名被告2019年11月被检方批捕,2020年2月向南昌市青山湖法院起诉;4月29日刑事部分开庭、7月3日附带民事部分开庭,7月7日一审宣判。原告上诉后,南昌市中院裁定一审事实不清,发回重审;江西省高院指定重审由萍乡市安源法院管辖。安源检方2021年7月完成变更起诉,重审最终于今年3月31日开庭。 (安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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