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翘楚被控煽动颠覆罪,2月5日在山东临沂市中院判决:有期徒刑3年8个月,之后剥夺政治权利2年。有期徒刑自2021年2月6日起算,
李翘楚被控煽动颠覆罪,2月5日在山东临沂市中院判决:有期徒刑3年8个月,之后剥夺政治权利2年。有期徒刑自2021年2月6日起算,扣除2020年被监视居住的时长,至2024年8月3日止。 法院认定:许志永撰写《非暴力》等文章,经他人帮助在互联网博客发表;李翘楚明知许志永的主张及其相关文章的内容性质,仍然帮助其发布,构成煽动颠覆罪。 律师下午会见李翘楚后,已提交上诉申请。 (端传媒)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