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中央地方法院5日对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做出一审判决,宣判其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5日对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做出一审判决,宣判其无罪。 李在镕等人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检方指控李在镕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股价和渎职等,有违《资本市场法》,并请求法院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5年,缴纳罚金5亿韩元。 但法院认为,两家公司合并目的并不仅限于强化李在镕在集团内的影响力,从总体上看,无法将其视为不当行为。而且没有证据可证明此举给股东造成损失。该案所有指控均无确凿证据。 与李在镕一同被公诉的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前室长崔志成、未来战略室前次长张忠基、未来战略室前战略组长金钟重等13人均被判无罪。 此外,法院当天还对三星生物制剂会计造假案一审判处无罪。法院认为,会计处理不存在问题,难以断定被告人蓄意进行会计造假。 李在镕辩护律师表示,此次判决明确确认三星物产合并和三星生物制剂会计处理合法合规,感谢法院作出明智判决。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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