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龙裁判法院「调包」案两被告分囚30及24个月
西九龙裁判法院「调包」案两被告分囚30及24个月 去年4月西九龙裁判法院怀疑发生被告「调包」案,一名38岁男子声称为出外寻找证据以证明无干犯贩毒罪,涉嫌于羁留室内以2万元买通另一名获准保释的男被告,交换身份识别手带并离开法院。二人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罪,法官王诗丽判刑时说,法庭需要向公众展示这种蓄意滥用刑事程序的行为绝不受欢迎,虽然两人没有交收贿款,但确实作出了非法及腐败的安排,目无法纪,严重妨碍司法公正,判处38岁被告即时监禁30个月,另一被告监禁24个月。38岁被告代表大律师求情指,希望法庭考虑到控罪源自同一事件,判处刑期同期执行,不过法官称「相信无可能」。对于代表律师说,被告被捕时主动走向警方及出示另一被告的身份证收据,是希望警方能够作出拘捕,法官认为这个做法实质是掩饰行为而非主动自首。另一被告的代表大律师求情表示,被告有一名2岁儿子,两名被告案发时并不相识,因为听闻对方有三合会背景,害怕拒绝要求后被报复而答应交换身份识别手带,他事后亦没有获取报酬。案情指,两名被告去年4月10日分别因贩毒、袭击罪而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案发当日,警员召唤办理保释出外手续时,38岁被告数次声称自己为另一被告,并展示文件及身份识别手带。警员曾检查其手带及对比申请身份证收据上的外貌,发现手带完整无损亦相貌相似,便让他离开。其后,有警员发现余下的被告仍未保释外出,要求出示身分证明文件,被告指他已转交同仓犯人。 2024-03-06 1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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