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渔船进入南丫岛限制水域捕鱼 船长判罚款逾3千元
驾驶渔船进入南丫岛限制水域捕鱼 船长判罚款逾3千元 一名本地船长去年8月在限制期内,驾驶渔船进入南丫岛深湾限制地区水域,船上有人使用被禁用的「蛇笼」捕鱼,被控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及《渔业保护条例》,船长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罚款3450元。渔护署表示,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只捕鱼时,船只必须按法例要求登记,以及按登记证明书上所列出的捕鱼方法捕鱼,使用蛇笼捕鱼违反登记条件。 发言人说,南丫岛深湾的沙滩是本港唯一不时有濒危绿海龟上岸产卵的地点,每年4至10月列为限制期,期间禁止船只进入该处,以免预备产卵的绿海龟受惊。 2024-03-12 14:03: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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