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邓炳强:授权行政机关订立附属法例更有效维护国安
23条立法|邓炳强:授权行政机关订立附属法例更有效维护国安
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正案,包括涉及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为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订立附属法例。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把关于主体法例的繁复及技术性事宜,例如执行细节,行政事宜,以及须由行政机关持续检视和完善、及时订立的事宜,以制定附属法例方式处理,是普通法制度下的惯常做法,行之已久,其他司法管辖区例如英国和美国亦有相关做法,呼吁市民毋需顾虑。他说,为了更有效地实施主体法例,由立法会授权行政机关订立附属法例,在香港的法例中亦非常普遍,今年以来订立的附属法例已有超过20条,例如《道路交通条例》、《按摩院条例》下的附属法例。邓炳强又说,附属法例必须按照主体条例的规定而订立,内容不得超越主体条例所规管事宜的范围,附属法例亦会交由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订立,立法会可以修订、甚至废除有关附属法例,可见订立附属法例的权力,是会受到有效制约。他重申,国家安全风险可能突如其来,而且现时无法预计,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附属法例,就《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规定订立具体落实细节,才能更有效实施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2024-03-16 22:40:2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