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条例首检控7人 国安警供称与证人会面后销毁笔记

反恐条例首检控7人 国安警供称与证人会面后销毁笔记 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条例》检控多人,涉嫌计划在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民阵游行中放置炸弹及枪杀警员,其中6男1女否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等控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首名控方证人、警方国家安全处警员出庭作供。证人供称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级指示,联同另外两名警员到收押所会见本案同谋者、控方证人黄振强,对方表示想认罪及交代案情。证人叫黄振强通知其代表律师,证人当时有做笔记,但有关笔记在会面后就销毁,他只向上级口头汇报了黄振强的认罪意向。证人在辩方盘问下确认,与黄振强会面约10次,大部分会面均没有保留笔记。2023年8月24日,他收到指示可向黄振强索取不损害权益的证人口供,由于并非警诫下供词,同样没有保留笔记。证人解释,笔记用作个人记录,习惯处理完毕后就会销毁,有关做法亦毋须知会上司。同年9月16日,证人带同列印的口供予黄振强过目,对方认为有地方「词不达意」,要求修改,最终在9月23日签署证人口供文件。证人否认会面中,黄振强有向警方「讨价还价」,对方没有提出如果认罪可以减少控罪,证人又否认自己销毁笔记的做法不寻常。受审的7名被告,其中6名男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否认《反恐条例》下「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以及否认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否认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否认一项《反恐条例》下「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2024-04-25 11:02:28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反恐首案 国安警否认销毁会面笔记是不让辩方知悉来龙去脉

反恐首案 国安警否认销毁会面笔记是不让辩方知悉来龙去脉 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条例》检控多人,涉嫌计划在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民阵游行中放置炸弹及枪杀警员,其中6男1女否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等控罪, 首名控方证人、警方国家安全处警员继续作供。证人确认他与还押的本案同谋者、「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在2023年5月起共会面约10次 ,大部分会面都没有保留自己的笔记。辩方指出,黄振强曾经投诉警员殴打他、哄他、迫他交出手提电话,证人说他不知道。对于辩方质疑黄振强在首几次与警方会面时,只是重复交代认罪意愿,证人解释认罪是会面的重点,他遗忘了其他细节。辩方又指证人销毁自己就会面的笔记,是因为不想让人知道警方与黄振强讨价还价,以及不想让辩方律师团队知道警方与黄振强多次会面中间发生的来龙去脉,证人不同意有关讲法。庭上又透露,黄振强起初被控4项控罪,包括「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串谋谋杀」以及「管有爆炸品」,黄振强最终只承认首两项控罪。 2024-04-25 12:53:41

封面图片

国安警称与污点证人会面笔记不重要 最重要是对方对证供签名作实

国安警称与污点证人会面笔记不重要 最重要是对方对证供签名作实 多人涉嫌在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民阵游行中放置炸弹及计划杀警,律政司首次引用 《反恐条例》作出检控,案件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证人、警方国家安全处警员作供,他曾在去年5月起多次与本案同谋者及污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会面。辩方指出,当一名被告提出要见警方,警员会心知肚明这并不只是表达认罪意向,证人回应说,不能揣测被告。他确认黄振强初时被控4项控罪,黄振强承认其中两项控罪,另外两项则不需要认罪。黄振强及后获「豁免起诉书」,代表他在庭上所有披露之证供,当涉及其他罪行,亦不会被起诉。证人在多名辩方律师盘问下确认,自己销毁了与黄振强会面时候所做的笔记,又说黄振强在首几次会面时只与警员谈及认罪意愿,但其他细节证人则不记得,他认为笔记不重要,最重要是黄振强最后签名作实的证供 。证人又解释,只有「警诫供词」会原封不动呈堂,警方要提醒被告有缄默权,他亦会保留为犯人录取的「警诫供词」的笔记。至于证人供词,则是帮助对方日后在法庭作供,警察守则没有要求警员将个人笔记保留在记事册。 2024-04-25 14:27:16

封面图片

反恐条例首检控7人 控方指同谋者拟于游行放两炸弹并枪杀警员

反恐条例首检控7人 控方指同谋者拟于游行放两炸弹并枪杀警员 2019年「12.8国际人权日」游行,有组织涉嫌计划设置炸弹并枪杀警员,律政司首次引《反恐条例》检控多人,其中 6男1女否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等控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代表控方的外聘大律师周凯灵首日开案陈词。控方提到根据证人列表本案有133位证人,其中包括黄振强、苏纬轩、彭军壕,将出庭作供,三人的名字在控罪书中亦有出现,他们是本案的同谋者, 其中黄振强是具有相当领导性的角色。控方又表示,2019年12月8日民阵发起游行,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有本案的同谋者计划在该次游行途中放置一大一小炸弹,两者相距127米,其中一个放在湾仔轩尼诗道英皇中心。控方说,小炸弹用作引警员去现场,引爆后迫使警员退后至大炸弹位置,过程中有人充当枪手,在对面马路以长枪射向警员,在警员倒地后进行「全民执枪」。 控方引述军火专家验证结果表示,两个炸弹都以无线电话遥控,分别内含2公斤及8公斤炸药,较大的炸弹威力半径达400米,炸弹中藏有铁钉,如果在繁忙挤逼的街道引爆,可导致严重人命伤亡及财物损毁,附近民居都会受炸弹影响。控方说,执法人员拘捕本案其他被告时,在其家中找到可引爆炸弹的手提电话,形容当时计划已一切就绪。受审的7名被告,其中6名男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否认《反恐条例》下「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以及否认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外亦否认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否认一项《反恐条例》下「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2024-04-23 12:22:21

封面图片

#法庭报导1⃣屠龙串谋杀警案 警向污点证人黄振强录口供 承认事后销毁对话笔记

#法庭报导 1⃣屠龙串谋杀警案 警向污点证人黄振强录口供 承认事后销毁对话笔记 2019年12月8日游行前夕,「屠龙小队」成员等人被指计划游行期间放炸弹及开枪杀警。6男否认「串谋谋杀」及「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女子否认「串谋筹集财产作恐怖主义行为」罪。踏入第4日审讯。控方传召首名证人侦缉警员16991刘伟雄,他负责会见本案「污点证人」、即「屠龙小队」领导人物黄振强,并向他录取「无损权益口供」。黄于2022年尾仍维持不认罪,但早前已承认两罪,另两罪则豁免起诉。刘供称黄于2023年5月要求会见警方,他表示想认罪及交代案情。刘承认事后销毁会面及录口供的对话笔记,并指事前毋须向上司询问,「我自己 jot notes,呢啲事唔需要问上级」;他否认不想让人知道黄与警方「讨价还价」。黄振强明天将作供。 2⃣【苹果案】陈梓华录口供自言经常取笑揽炒派 今庭上改口称当时不是说真话 第66日审讯,陈梓华继续以「从犯证人」身份出庭作供,他今开始接受辩方盘问。辩方透露陈于2021年3月31日同意以证人身份协助本案,并展示多份供词纪录。陈的书面供词引述 Mark Simon 说:「你需要思考嘅系点样将你嘅生活重回正轨,因为香港唔会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会活动发生。」惟陈承认当时向警察说的话并非真确。供词亦显示陈自言:「我本人都系唔 buy(揽炒),因为我成日笑佢哋就系话,你话揽炒、揽炒,咁到家揽炒咗啲乜嘢出嚟呢?即系我都会调侃佢哋。」不过当辩方追问陈当时是否在说真话。陈回答:「我有笑揽炒呢个概念」,之后突然说:「因为我自己揽炒咗自己。」陈最后承认书面供词所述的说话是虚假的。

封面图片

《反恐条例》首案 第15天|控方证人、「屠龙」队长黄振强盘问下承认 理解认罪协议要求他全盘同意控方案情 即使案情有错误之处

《反恐条例》首案 第15天|控方证人、「屠龙」队长黄振强盘问下承认 理解认罪协议要求他全盘同意控方案情 即使案情有错误之处 【庭刊】《反恐条例》首案今(5月14日)在高院踏入第15日审讯,其中四名男被告被指为「屠龙小队」队员、参与12.8杀警计划;女被告则涉为「屠龙」众筹作恐怖主义行为。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续接受辩方盘问。黄今供称,被捕时受警方武力对待后,自愿交出手机解锁密码及录取录影会面,但确认自己曾三度向法庭投诉因遭警方「打、吓、氹」,才交密码及作招认。 黄振强又在盘问下供称,案件交付时选择不认罪、其后转为认罪的原因为「我谂系责任感,或者良心,我想交代返呢件事出嚟」。辩方质疑,黄承认与女被告一同众筹的控罪,而承认案情指「屠龙」队员为实行杀警计划而到台湾军训;黄日前却在盘问下承认,该军训与计划完全无关,质疑他没指出案情错误,是因为「你理解控方同你个认罪协议,系需要将案情撮要完整地去同意,agree in full 」,在法官张慧玲追问下,黄振强称「系」。 辩方并指,黄振强与控方的认罪协议为,黄承认本案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及「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他被控的另三条控罪、包括串谋谋杀则可存档法庭。黄确认。 #20240513新闻 #1208湾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湾 #11月元朗

封面图片

#港闻【Now新闻台】律政司首度引用《反恐条例》起诉七人,涉嫌意图在2019年游行引爆炸弹及杀警。控方指,部分被告曾到西贡试枪。

#港闻 【Now新闻台】律政司首度引用《反恐条例》起诉七人,涉嫌意图在2019年游行引爆炸弹及杀警。控方指,部分被告曾到西贡试枪。 其中六名被告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应讯。他们否认反恐条例下「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以及串谋谋杀等控罪。 控方展示认罪被告黄振强与吴智鸿Telegram讯息,当中有数段2019年11月16日深夜在西贡试枪的短片,亦讨论炸弹、社会运动等。控方又指,一个名为「灭龙」群组是「屠龙」群组的分支,他们在试枪后一日曾聚餐,而被告黄振强、张俊富、张铭裕及严文谦之后曾一同到泰国旅游。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