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行街纸」黑工及本地雇主分别判囚逾26个月及24个月
持「行街纸」黑工及本地雇主分别判囚逾26个月及24个月 一名本港雇主及一名持有俗称「行街纸」的巴基斯坦籍非法劳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入狱24个月14日及26个月14日。入境处调查人员去年12月13日在屯门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中,拘捕这名从事杂工的50岁巴基斯坦籍男子,发现他为免遣返声请人士,涉嫌使用及管有他人香港身份证,并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48岁本港雇主亦被拘捕,他涉嫌没有合理辩解而向他人转让身份证,两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及分别判监。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任何人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 2024-05-21 20: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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