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主任虚报家访纪录被裁定18项罪名成立 本月18日判刑
房署主任虚报家访纪录被裁定18项罪名成立 本月18日判刑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务主任,控告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使用载有虚假资料的纪录,误导房署她曾巡查多个公屋单位并核实住客入住情况。被告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本月18日判刑,被告获准保释。 51岁被告李碧琪,被裁定18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 廉署说,案发时被告派驻东涌满东邨,职责包括处理租务事宜,及进行两年一度的家访,突击巡查公屋单位,核实及记录住客入住情况以打击滥用公屋资源。满东邨满康楼的家访由被告一人负责。 案情透露,被告向房署提交的纪录显示,她曾于2020年至2021年到满康楼超过380个单位家访,但房署审视纪录时发现,其中一个单位的唯一住客在被告报称家访的日子已经离世。廉署接获房署转介的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提交的超过320份纪录有问题,征询律政司意见后落案起诉被告,她被裁定其中18项罪名成立,涉及以18份载有虚假资料的纪录,虚报她曾到满康楼18个单位进行家访。 2024-06-04 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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