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息逾额没申报四名公屋居民判缓刑及罚款 其中一间公屋已被收回

入息逾额没申报四名公屋居民判缓刑及罚款 其中一间公屋已被收回 房屋署表示,4名公屋居民没有申报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或家庭总资产净值已超逾公屋入息限额100倍,同被判监禁14天缓刑12个月及罚款5000元或1万元。房屋署已于上月收回其中一个公屋单位,并正跟进处理其余个案。 其中一名顺利邨公屋居民,案发事拥有一个位于中西区的住宅物业,但在前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及去年填写居屋申请表时,申报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其后被调查揭发。 一名彩德邨公屋居民,案发时拥有一个工厦物业的一半业权,估值约620万元,但申报其二人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逾公屋入息限额100倍,即196万元的限额。另外两名公屋居民,分别拥有位于将军澳及屯门的住宅物业,而申报并无拥有香港物业被揭发。 房署发言人强调,会继续采取多管齐下及风险为本的措施,全方位打击滥用公屋行为。亦会对证实滥用公屋和违反租约或相关政策的租户,采取果断的租约管理及执法行动。 2024-07-09 1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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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公屋户拒绝或忽略申报 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罚款 两名公屋居民各因拒绝或忽略申报他们的香港住宅物业拥有权,在东区裁判法院同样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罚款12000元。房屋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 两名分别居住于柴湾兴华(二)邨及柴湾邨的公屋居民,在2022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均申报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其后调查揭发,兴华(二)邨居民案发时联权拥有一个位于长沙湾的住宅物业,柴湾邨居民则独自拥有一个位于柴湾的住宅物业。该两名居民因忽略提供申报表指明的详情,违反《房屋条例》而被检控,前日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及阅读感化报告后,判两名被告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罚款12000元。房屋署早前已收回柴湾邨的公屋单位,亦已向兴华(二)邨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以收回公屋单位。 ​发言人强调,社会普遍认同房屋署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房屋署会继续采取多管齐下及风险为本措施,全方位打击滥用公屋行为。房屋署亦会对证实滥用公屋和违反租约或相关政策的租户,采取果断的租约管理及执法行动,确保公屋资源能给予最有需要的人士。 2024-05-30 18: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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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脷洲邨一名居民隐瞒拥有物业罪成获缓刑 单位被房署收回 一名公屋居民因虚假陈述没有拥有香港住宅物业,被判监禁两个月,缓刑12个月,房屋署已向有关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收回该公屋单位。这名居住于鸭脷洲邨的公屋居民,在2022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申报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其后房署调查揭发,该居民案发时全权拥有一个位于荃湾的住宅物业。该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违反了《房屋条例》,并于本周二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房屋署严正提醒所有公屋住户,作为厘定租金以及审核续住公屋资格的基础,住户必须准确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 2024-05-16 17: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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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下月2日向逾25万公屋租户派发「富户政策」申报表 房屋署下月2日将向超过25万个公屋租户,派发「富户政策」申报表及「居住情况申报表」,居民需于5月底前交回。房屋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打击滥用公屋成效,截至二月底覆核了约5万9千个公屋租户,当中约190户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其中有60个单位已被收回,亦已向约20户发出「迁出通知书」及跟进检控,余下约110户会按序跟进租约管制行动及检控。对于怀疑瞒报在内地拥有物业的个案,房屋署近日致函内地相关机构查询,获回复涉事家庭在广东省拥有住宅及商舖,家庭资产净值超过公屋申请限额,已向他们发出「迁出通知书」,正跟进检控。署方表示,日后会积极考虑在轮候册上的申请人中,进行是否在内地拥有物业及资产的抽查。 2024-03-28 22:09:2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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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公屋住户在中国大陆有多个物业 单位被收回 香港特区官员指出,有公屋住户在中国大陆持有多个物业,超出资产上限,公屋单位因而被收回。 据香港01星期四(5月2日)报道,香港房屋署署长罗淑佩在观塘区议会会议上说,曾收到有关公屋住户在大陆持有多个物业的举报,并在大陆部门协助查证确有此事后收回公屋单位。 罗淑佩强调,政府会审视个案,如果公屋住户因工作或升学而离港一段时间,只要有证明就不会收回单位。 房屋署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要求住户申报是否拥有物业。港媒am730早前报道,公屋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每月总入息和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订定的有关限额,限额会按年修订。 房屋署官网资料显示,如租户被证实滥用公屋,会被终止租约。若他们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可能会被检控。 2024年5月3日 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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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户资产申报收回表格约88% 罗淑佩:如虚报将被收回单位 房屋署署长罗淑佩表示,第二轮公屋入息及资产申报上月底结束,在大约25万住满10年须要申报的富户中,截至前日,已收到超过22万份表格,占总数大约88%,现时仍继续接收表格。罗淑佩说,大约于下星期会向仍未交表的住户发信,信中会清楚表明,再不交表将假定无意继续居住,当局会根据房屋条例终止租约及收回单位。 罗淑佩于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如果住户有合理理由而迟交表格,例如有家庭成员外游或工作未返港,或因住院未能交表,当局会酌情处理。但如果屡劝仍未交表,当局会上门提醒,包括留意相关单位是否无人出入,并认真检视当中有何问题,侦查有无可疑地方,例如会否已经出境而未有回港。罗淑佩指出,公屋并非住户的资产而是珍贵的社会公共资源,兴建一间新公屋单位,需要90至100万元,收回滥用单位,之后就可出租给更有需要的轮候人士。而在收回表格之后,当局亦会与土地注册处配对资料,确认有无住户拥有物业,并会抽查资产入息申报当中有无虚假,强调如果虚报,将会被收回公屋,同时有刑事后果。至于涉及全长者的公屋住户,将须于今年及明年10月申报是否仍住在公屋,因为部分长者已回乡安老,有关情况需要处理,但资产申报方面,罗淑佩表示,不希望长者贡献一生后因退休要经济支持,最后要离开公屋,所以要小心处理。 2024-06-07 10: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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