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就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就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裁定确认 22 位债权人的债权。其中,本次裁定对债权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债权审查确定金额为 1,092,459,606.57 元(其中债权本金 928,735,200.00 元,利息 163,724,406.57 元)。另外包括四川信托、建元信托计划,详情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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