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上交所无异议函
重庆建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上交所无异议函 近日,公司收到平安证券转发的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平安 - 重庆建工应收账款 1-3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平安 - 重庆建工应收账款 1-3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首期发行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平安证券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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