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 日,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实
7 月 3 日,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实施购房补贴、实施住房 “以旧换新” 行动等 11 项政策。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市级和船山区、市直园区国有企业可通过收购居民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促成群众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回购款可委托国有企业支付给房企,用作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购房款。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推进住房征收(搬迁)房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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