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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由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对此,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学习贯彻《意见》部署,落实好中国证监会各项工作要求,协同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持续净化市场生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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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意见的出台,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指明了方向,将有力推动各方进一步严惩财务造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的工作格局,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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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持续优化完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把好资本市场 “入口关”。加大股票发行环节现场检查和督导力度,聚焦业绩异常增长等情形,严防 “带病闯关”。重点关注已违约及风险类债券发行人,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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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依法惩治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通过 “空转”、“走单” 等虚假贸易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严厉打击利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票据交易等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从严惩处基于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便于大股东攫取巨额分红、满足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规避退市等目的实施的财务造假。压实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责任,加强对基金所投项目财务真实性的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防范造假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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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引导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突出对舞弊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督制约。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强化考核约束,将财务造假作为各级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扣分项。加大对 “关键少数” 的宣传教育力度,将诚信合规意识作为资本市场培训的核心内容。(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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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最新政策来了

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最新政策来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 5 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加强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健全线索发现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刑衔接协作。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国有资产出资人加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压实中介机构 “看门人” 责任,完善财务信息相关制度,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政策衔接、工作协同,强化监督问责,有效统筹打击财务造假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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