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23条立法港议员关注延长羁留是否符人权法 ||

None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中央社英外相卡麦隆: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恐违国际人权法 ||

封面图片

中央社港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议员关注港台交流会否违法 ||

封面图片

美国之音人权法专家戴大为: 23条立法范围之广令人震撼 倡外国立法阻吓企业于香港营运 ||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有议员关注羁留期 邓炳强称要平衡调查及人权保障

23条立法|有议员关注羁留期 邓炳强称要平衡调查及人权保障 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连续第4日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草案提出,警方可向法庭申请,延长危害国安罪行的被捕人羁留期至最多14日,有议员认为,为确保有足够时间调查,当局应为羁留期保留灵活性。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政府要平衡警方的调查及人权保障。另外,警方可向法庭申请禁止被捕人在羁留期间咨询个别律师,以及相关人士48小时内不可咨询任何律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条文是希望限制藉咨询律师为名通风报信。 2024-03-11 18:18:21

封面图片

中央社法国禁死后人工生育 欧洲人权法院认不违人权公约 ||

封面图片

23条立法|警方可向法院申请延长涉国安被捕人士羁留期14日

23条立法|警方可向法院申请延长涉国安被捕人士羁留期14日 特区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提出,警方可对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捕人士,向法院申请延长羁留期。被捕人首阶段羁留期为48小时,当局可于首次申请延长羁留期不超过7日,总羁留期则不得超过首阶段羁留期届满后起计的14日,即合共16日。警方亦对相关罪行被捕并获准保释人士,向法院申请施加行动限制,裁判官的命令包括限制获保释人士在指明时间内居住或留在指明地方、向警方申报同住人士身分资料,亦可限制获保释人士不得以任何方式与指明人士联系。草案订明,行动限制令有效期3个月,有需要时可申请延长,每段延长期为1个月。草案亦提到,警方可向法庭申请,对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捕或受查人士,限制其咨询个别律师。 2024-03-08 10:45:58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