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中国央企禁收购、参股金融机构 分析:凸显风险防控 ||

None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中央社中国国资委:央企不得新设、收购与新参股金融机构 ||

封面图片

国资委:央企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国资委:央企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开会要求,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及增持。国资委在网页上刊登的新闻稿说,要指导督促央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密结合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及未来产业启航行动部署,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状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国资委提到,要立足出资人定位,修改完善央企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会议亦强调,要引导督促央企深入分析企业对人才需求,将当前所需与超前储备相结合,深挖岗位潜力、新增就业机会,助力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盘。会议又督促央企,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4-06-04 10:19:25

封面图片

中国提出央企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中国提出央企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中国官方星期一(6月3日)提出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官网公布,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当天召开扩大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立足出资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会议提出,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会议也强调,做好风险防控,更多采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对因违规或失职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进行追责问责,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查处。 中共政治局在5月27日召开的会议上,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并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监管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2024年6月4日 11:02 AM

封面图片

国资委: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国资委: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在最新召开的会议上强调,要从严控制增量,要求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据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星期一(6月3日)召开扩大会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观和全局意识,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和统筹谋划,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将自身产业优势与地方资源禀赋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密结合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部署,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 会议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立足出资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督促企业针对风险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同时,要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做好风险防控,更多采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对因违规或失职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进行追责问责,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查处。 《每日经济新闻》引述一名未具名的业内专家说,如果国资央企用过多资金持有金融机构股权会存在一些隐患。一方面企业可能忽视核心业务,过多追求金融投资收益,导致忽略自身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产生的风险也容易传导给相关联的央企国企。 据报道,去年底,中国建筑、中国船舶、大唐集团等多家央企清理了金融股权。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央企及其旗下子公司拟出清或已出清所持金融机构股权。 2024年6月5日 1:59 PM

封面图片

中国要求金融机构一视同仁满足房企融资不抽贷

中国要求金融机构一视同仁满足房企融资不抽贷 中国三大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要求金融机构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企“不惜贷、抽贷、断贷”,继续支持民营房企发债融资。 据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星期五(11月17日)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研究近期房地产金融、信贷投放、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过去一段时间,金融部门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从房地产市场的供需两端综合施策,保持信贷、债券、股权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企业不惜贷、抽贷、断贷”。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合理股权融资。 会议也要求,要继续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并购重组。要积极服务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加快房地产金融供给侧改革,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会议也提到,金融部门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配合地方政府稳妥化解存量、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金融机构要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与融资平台开展平等协商,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置换等方式,合理降低债务成本、优化期限结构,确保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并提到,要落实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的要求,着力加强信贷均衡投放,统筹考虑今年后两个月和明年开年的信贷投放,以信贷增长的稳定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要优化资金供给结构,盘活现有金融资源,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2023年11月18日 1:35 PM

封面图片

中央社中国金融机构降薪员工到手薪资低于4500元 ||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