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太67岁仍无法退休# 只因莫须有的“领导不同意”?】 今年67岁的马啸已经超过女性55岁退休年龄12年了,但她依然没能

【#四川老太67岁仍无法退休# 只因莫须有的“领导不同意”?】 今年67岁的马啸已经超过女性55岁退休年龄12年了,但她依然没能领到退休金。回想自己在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工作的20多年,马啸认为自己一直尽职尽责,“在事业单位时我曾是先进工作者,在企业工作时我曾是优秀员工”。 20多年的勤勉工作却未给她带来一个安乐无忧的晚年生活。按照相关规定,马啸本应在2008年12月退休,“但因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无故为难,致使我到现在都无法办理退休”,而这也意味着马啸无法领到相应生活保障的退休金。 9月14日,马啸向记者表示,“翠屏区社保局工作人员曾告诉我,区政府领导打了招呼不同意提取我的个人档案。当我再追问原因及依据的相关文件时,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文件,是口头打招呼。”马啸又前往存放其个人档案的翠屏区组织部了解原因,得到的答复仍然只有“领导不同意”。 马啸很是疑惑,“仅凭‘领导不同意’5个字,就能够不让居民依法办理退休?” “不是我们不给她办理,是她没有给我们提供她的原始档案,我们作为经办机构,必须要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后才能够办理。”翠屏区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对于67岁的马啸无法办理退休作出了解释。 这一切的背后,是一场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官司。马啸曾经是宜宾市翠屏区的公务员。1986年因工作调动,她从自贡市富顺县来到了宜宾市翠屏区,在原宜宾市翠屏区物资总会工作了16年,其个人档案也一直存放在翠屏区政府组织部的档案馆。 公开资料显示,原宜宾市翠屏区物资总会系翠屏区政府直属的事业机构。而事情正是缘于原翠屏区物资总会的改制。“按照机构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原宜宾市翠屏区物资总会整体划转后,依法成立了民营企业即四川省宜宾市昂的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昂的公司)。”马啸称,2005年10月10日,昂的公司经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成立,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昂的公司正式成立后,时年52岁的马啸也正式从体制内转到了体制外,从一名公务员变成了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12月,年满55岁的马啸向翠屏区社保局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却卡在提取个人档案环节。 马啸无奈地对记者表示,“十几年的维权之路,走到现在似乎成了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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