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月20日,已取保候审的#白纸运动#抗议者包括:秦梓奕 、杨柳、林倩 、林昀、陈军辉、贾新栩、高香凝。李元婧、曹芷馨、翟登蕊

截止1月20日,已取保候审的#白纸运动#抗议者包括:秦梓奕 、杨柳、林倩 、林昀、陈军辉、贾新栩、高香凝。李元婧、曹芷馨、翟登蕊、李思琪等已被批准逮捕,ta们的罪名由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变更为万能口袋罪#寻衅滋事罪#。请关注#亮马河#事件中仍被羁押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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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亮马桥白纸抗议青年最新情况,杨柳、秦梓奕、林倩、林昀等十余人被以取保候审方式释放,李元婧、李思琪、曹芷馨、翟登蕊等9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被批捕罪名已由最初被刑拘时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变成“寻衅滋事”。据说当时公安报上去7个人批捕,但检察院又把曹芷馨、翟登蕊两人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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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亲友介绍,曹芷馨、翟登蕊等4人已于4月19日取保候审获释。她们因参与北京亮马河2022年11月27日晚的公众集会,而于12月18日起陆续被捕,并在今年1月以“寻衅滋事”罪名被检方正式批捕。同案被羁押的杨柳、秦梓奕等人早前已于1月19日取保候审获释。 (路透社,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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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造浮桥案陷多重争议 近期,吉林白城洮南市振林村的村民黄德义因私自建设浮桥并收费,被当局以非法建设桥梁和寻衅滋事罪判刑,引发了广泛关注,判决引起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以及关于黄德义是否通过破坏其他道路迫使村民使用桥梁以及是否有强迫缴费的争议。 据中媒报道,浮桥被拆除后,当地出行十分不便,需绕路70公里才能到河对岸。浮桥被拆除至今,并无新桥的建设规划。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指出,刑法中的危害行为必须是侵犯法益的行为,修桥铺路乃是大善之举,善行当然不应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但《新京报》指出,即使是做好事,也并不意味能免罪。他们是否有罪,最终还是要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断。 另外,近日有自媒体爆出,裁定黄德义案的法官曾冒用他人信息参加高考,但只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还继续保留工作。有评论指此事与黄德义案无直接联系。 #法治 原文链接 《香港01》《 罗翔说刑法》《新京报》《人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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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驳回深圳涉黑组织六人上诉 头目判死缓 广东省高院对深圳涉黑组织头目梁建光等六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梁建光核准死缓。 广东省高级法院星期四(10月26日)在微信公众号通报,依法对深圳涉黑组织头目梁建光等六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梁建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梁建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1万元人民币(约19万新元)及其他财产刑。 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并对赵忠强、林顶兴、黄恒林三人依法判处了财产刑。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上世纪90年代初,梁建光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深圳市原宝安区观澜一带逞强斗狠,为非作恶,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人数众多、层级明确、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垄断废品收购、“看场”“收数”、开设赌场、开办的士高、垄断大巴线路营运和桶装水销售等行业,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抢劫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及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2023年10月26日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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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散布谣言,一女子被太和公安依法查处 - 转发 @网信太和: #辽宁好网民守法好公民#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散布谣言 ,一女子被太和公安依法查处 2024年7月12日,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大薛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居民李某涉嫌散布虚假信息。随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查,李某于7月10日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条内容为商场内一男子用刀捅人的视频,并标注文字:锦州市第一大道大事件。李某自称并不清楚视频中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只为博取网民关注而挪用视频发布,且在评论区与网民互动散布谣言。经核实,李某发布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地并非锦州市。到案后,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造谣、传谣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坚决依法打击。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散布谣言 ,一女子被太和公安依法查处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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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临漳一所中学因食堂卫生问题陷入舆论风波。9月8日开学第二天,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发现有食物变味,还有出现腹痛、呕吐症

近日,河北临漳一所中学因食堂卫生问题陷入舆论风波。9月8日开学第二天,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发现有食物变味,还有学生出现腹痛、呕吐症状,家长知道后将此事在家长微信群中传播开来,不少家长闻讯赶到学校,找孩子、看食堂……之后,8名学生家长在此次事件中受到当地警方的相应处罚,其中5名家长被处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10月23日,该校多位家长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原本是出于对孩子的关心,却没想到事情闹到现在这个局面。食堂内的景象让他们心忧,将孩子接回家后,问询孩子得知食堂食物有发臭、发黑的情况。 在校门口,家长张霞还看到了一份学生出入登记表,共有13名学生外出,其中9人外出事由为生病,2人为肚子疼,2人为有事,外出日期均为9月8日。“我想不会这么巧,家长们反映的食堂卫生问题不会有假。”张霞说。 同为学生家长的王菊也称,她同其他家长到了食堂后,食堂环境让她大跌眼镜。“脏乱,地面还有老鼠屎。”据王菊提供的家长在当晚拍的视频显示,食堂的各种器具内,装有土豆丝、馒头、粥米等物,另有一把满是锈迹的菜刀。王菊还称,9月9日白天,有家长再次到学校食堂查看,据家长拍的照片显示,食堂门口贴有一张写有“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封”的封条。 在王菊的记忆中,她的丈夫是最先跑进教学楼的其中一位家长。“就想看看孩子到底有没有事,即便这样,也未发生任何过激行为。”王菊说,没过多久,便有家长提出要去学校食堂看看,在征得校方领导同意后,家长们打开了食堂大门上未上锁的铁链。食堂内的场景,家长们以照片、视频的形式发在了微信群里。 随后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的学生们都转去了新的学校,家长们刚刚舒了口气,另一件事发生了。9月11日前后,身为家长的吴刚、彭帅的妻子、付尧的妻子、陈雷的妻子、王菊的丈夫等8人被当地警方以车辆债务纠纷、签字等不同理由传唤、拘留。付尧称,他妻子录口供时,才知道警方在调查关于局直实验中学的事。 9月15日,吴刚从派出所回了家。10月16日,彭帅的妻子被释放,付尧的妻子、陈雷的妻子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同日,王菊的丈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 9月8日晚多位赶往该校的学生家长均告诉记者,在这次事件中,家长们并没有过激行为,也没有对学校的财产造成损失。在他们看来,家长的一系列行为都是出于对孩子的关心,且并没有恶意捏造事实。 但临漳县宣传部称,9月8日22时03分,临漳镇派出所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派警: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报警称有学生家长要强行进校接走学生,扰乱学校秩序。临漳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7名警力出警,到场后发现有大量学生家长聚集在局直实验中学校园内。经了解:临漳县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将原局直实验中学校长调到县第七中学任校长,部分学生家长要求孩子也转学到县第七中学。根据县教育局整体安排学生应按片招生,家长的要求不符合招生政策,部分学生家长到学校交涉,并在微信群中进行煽动,致使其他家长情绪激动,现场学生家长不断增加。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现场处置民警请求指挥中心增派警力支援,随后巡特警大队增援警力到达现场。 23时许,学生家长李某珍、王某燕等人,在郭某力创建的微信群:“局直学生家长群”中发布不实信息称:局直实验中学三四十个孩子拉肚子,学校不让孩子离开,导致大量家长聚集在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9月9日凌晨1时许,部分学生家长强行冲进学生宿舍,逐个打开宿舍门寻找自己的孩子,叫醒自己孩子回家,导致正在休息的在校住宿学生无法休息,被惊醒的学生不明原因,情绪恐慌,在宿舍楼及操场内来回走动。另有部分家长强行进入学校餐厅,刘某、王某燕在食堂内振臂高呼,肆意翻看食材,拍照摄像并伴有不实言论。王某燕、王某梅将拍摄及转存他人的不实视频经过视频剪辑、文字编辑后上传到抖音平台并设置发布状态,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不实视频,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学校老师蔡某在劝说时,被潘某雷殴打。经反复工作,直至9月9日凌晨3时学生家长才逐渐离开。李某珍、王某燕、王某梅、潘某雷、刘某带头实施以上行为,起煽动作用,“局直学生家长群”群主郭某力在群内多次发布不当言论和虚假信息,对其他群内成员起到煽动作用。 9月11日,县公安局对刘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10月17日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刘某执行逮捕。李某珍(女)、王某梅(女)、潘某雷因犯罪情节轻微,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王某燕(女)因怀孕被取保候审,郭某力因系未成年人的唯一法定监护人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最后,临漳县宣传部就转移县局直实验中学学生一事回应称,此举是担心第二天学生家长再次冲击校园,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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