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行为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的 ,计182.28亿元

•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行为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的 ,计182.28亿元 • 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作出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等 • 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 《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将“刷单”、屏蔽广告、“二选一”、数据抓取、大数据杀熟、流量劫持、妨碍干扰、恶意不兼容等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范围 • 9月13日,工信部启动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包括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和干扰其他企业产品或服务运行等问题 • 9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牛集团实施垄断协议行为,处以 2020 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 3%的罚款,计 2.9481 亿元 •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外卖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二选一”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 ,计34.42亿元 更新进度: • 云闪付: • 淘宝:灰度测试9/27: • 微信: • 淘菜菜: • 微信小程序:9/22:灰度支持云闪付(微信读书、腾讯视频、猫眼、京东、步步高、瑞幸等) • 阿里系:9/27:饿了么、优酷、大麦、考拉海购、书旗、淘特、闲鱼、盒马支持微信支付 • 抖音:10/26:支持淘宝、京东、拼多多链接 • 微信:11/8:支持云闪付 @DocOfCard / #世纪大互通 #支付宝 #微信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月起对美团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调查。调查认为,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月起对美团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调查。调查认为,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中“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47、49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封面图片

市场监管总局对美团外卖“二选一”垄断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美团外卖“二选一”垄断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 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封面图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在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平台内商家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深入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多次听取阿里巴巴集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新华社)

封面图片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http://www.samr.gov.cn/xw/zj/202012/t20201224_324638.html Twitter: https://s.4a.hk/1BzcBqn

封面图片

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腾讯、哔哩哔哩等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腾讯、哔哩哔哩等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 13 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阿里、腾讯、哔哩哔哩等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IT之家了解到,每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给予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 5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封面图片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全面整改 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依法扎实高效、稳妥有序推进案件查办,对知网进行现场检查,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大量用户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深入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多次听取知网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 经查,知网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该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一是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二是通过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等方式,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学术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等学术文献数据,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独家合作实施。调查表明,知网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竞争,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影响了相关市场创新发展和学术交流传播,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知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等因素,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同时,坚持依法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监督知网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后果,要求知网围绕解除独家合作、减轻用户负担、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创新发展。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