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就修订《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中央网信办就修订《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有假冒、仿冒、捏造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不得有假冒、仿冒、捏造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或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等情形。
征求意见稿提出,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账号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此外,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注册服务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同意,并对未成年人进行基于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对监护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核验。
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以显著方式在用户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境内用户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省(区、市),境外账号IP地址属地信息需标注到国家/地区。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平台采取必要手段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以相同相似名称信息重新注册或跨平台重新注册。
(中央网信办,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