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写稿子总是会落入一个误区,就是从不把读者当人。
#内幕消息 新人写稿子总是会落入一个误区,就是从不把读者当人。 好像用户就在你面前,按着头让对方听完你说的,然后踹个屁股蹲儿:点个赞,滚吧。 这种行为有很多种解释,但我常说的就是:你好像在把用户当傻逼。 新手和老手的区别,无非是一点:是否具备讲好一个故事的能力。 你要写死了,不能只写死了,要写活着; 你要写孤独,不能写山风吹过,要写万家灯火我的房间始终漆黑; 你要写爱情,不能写我爱你,要写玫瑰,要写眼泪,要写想触碰又伸回的手。 今早读了篇雄文,里面说一个人具备了某种超能力,通过触碰身边人的耳朵,就可以感知对方的宿命,他恐惧这一切,于是逃进了山里,等到他儿子长大成人千里跋涉找到他的时候,诞生了这样的一幕: 儿子远远站在那里,看到那个孤苦伶仃的茅草屋,就知道那是父亲的房子,因为门前站了一条狗,狗,是没有耳朵的。 父亲害怕面对命运,所以选择跟割了耳朵的狗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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