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造浮桥案陷多重争议近期,吉林白城洮南市振林村的村民黄德义因私自建设浮桥并收费,被当局以非法建设桥梁和寻衅滋事罪判刑,引发了广泛
私造浮桥案陷多重争议 近期,吉林白城洮南市振林村的村民黄德义因私自建设浮桥并收费,被当局以非法建设桥梁和寻衅滋事罪判刑,引发了广泛关注,判决引起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以及关于黄德义是否通过破坏其他道路迫使村民使用桥梁以及是否有强迫缴费的争议。 据中媒报道,浮桥被拆除后,当地出行十分不便,需绕路70公里才能到河对岸。浮桥被拆除至今,并无新桥的建设规划。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指出,刑法中的危害行为必须是侵犯法益的行为,修桥铺路乃是大善之举,善行当然不应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但《新京报》指出,即使是做好事,也并不意味能免罪。他们是否有罪,最终还是要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断。 另外,近日有自媒体爆出,裁定黄德义案的法官曾冒用他人信息参加高考,但只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还继续保留工作。有评论指此事与黄德义案无直接联系。 #法治 原文链接 《香港01》《 罗翔说刑法》《新京报》《人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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