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指导各地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指导各地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
通知明确,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规定。
证照不全的机构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开展学科类培训;“直播变录播”等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在非学科类培训中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均应予以查处。
对于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工作要纳入各级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开展区域巡查执法。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社会监督,并探索将违规培训的机构和个人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