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3人诱骗180余人购买上千万元“维卡币”犯集资诈骗罪获刑】

【海口中院:3人诱骗180余人购买上千万元“维卡币”犯集资诈骗罪获刑】 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海口中院二审作出维持一审判决,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言、黄某枝、刘某瑞3人有期徒刑13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相关人员利用帮助客户调理身体、出售量子产品的机会,大力宣传“维卡币”是第二代虚拟货币,以高回报为诱饵,通过众筹、直接出售等方式吸收180余人投资1662万余元。 快讯/广告 联系 @xingkong88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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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同伙诈骗一中国女子180余万元后,他被判刑。

”,指使同伙诈骗一中国女子180余万元后,他被判刑。 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房某某、刘某、吴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柬埔寨“绿巨人园区”,虚构身份信息,以网上交友的方式,诱骗被害人依托设置的诈骗链接进行虚假投资,骗取被害人钱财。 期间,房某某等人拉拢了朋友张某等人(另案处理),进入其所在的诈骗公司实施诈骗。其中,房某某指使张某虚构高富帅身份,以“网恋”形式,诈骗永城市东城区某小区居民陶某共计180余万元。 经查,被告人房某某、刘某、吴某三人在柬埔寨参与实施诈骗活动分别为3个月到18个月不等,所在的诈骗团伙骗取被害人陶某等10余人资金共计365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房某某、刘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参加犯罪团伙实施电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每位被告人均在诈骗窝点滞留时间超过30日,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决房某某、刘某、吴某犯诈骗罪,根据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和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七年六个月等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没收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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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柬埔寨“绿巨人园区”,指使同伙诈骗一中国女子180余万元后,他被判刑。

在柬埔寨“绿巨人园区”,指使同伙诈骗一中国女子180余万元后,他被判刑。 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房某某、刘某、吴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柬埔寨“绿巨人园区”,虚构身份信息,以网上交友的方式,诱骗被害人依托设置的诈骗链接进行虚假投资,骗取被害人钱财。 期间,房某某等人拉拢了朋友张某等人(另案处理),进入其所在的诈骗公司实施诈骗。其中,房某某指使张某虚构高富帅身份,以“网恋”形式,诈骗永城市东城区某小区居民陶某共计180余万元。 经查,被告人房某某、刘某、吴某三人在柬埔寨参与实施诈骗活动分别为3个月到18个月不等,所在的诈骗团伙骗取被害人陶某等10余人资金共计365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房某某、刘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参加犯罪团伙实施电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每位被告人均在诈骗窝点滞留时间超过30日,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判决房某某、刘某、吴某犯诈骗罪,根据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和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七年六个月等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没收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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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永城法院审理的这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在诈骗窝点滞留时间超过30日,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房某某、刘某、吴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柬埔寨“绿巨人园区”,虚构身份信息,以网上交友的方式,诱骗被害人依托设置的诈骗链接进行虚假投资,骗取被害人钱财。 期间,房某某等人拉拢了朋友张某等人(另案处理),进入其所在的诈骗公司实施诈骗。其中,房某某指使张某虚构高富帅身份,以“网恋”形式,诈骗永城市东城区某小区居民陶某共计180余万元。 经查,被告人房某某、刘某、吴某三人在柬埔寨参与实施诈骗活动分别为3个月到18个月不等,所在的诈骗团伙骗取被害人陶某等10余人资金共计365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房某某、刘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参加犯罪团伙实施电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每位被告人均在诈骗窝点滞留时间超过30日,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判决房某某、刘某、吴某犯诈骗罪,根据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和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七年六个月等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没收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PS:网友提问在园区送外卖30日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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