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和喝水是一样的,不是一次就能解决一辈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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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敏 你毁了我一辈子 #艾滋

#艾滋 #苏敏 你毁了我一辈子 #艾滋 “我今年26岁,女,以前在我的观点和认知里我一直觉得艾滋病是离自己很遥远的话题,我做梦也没想过我自己会得艾滋病,以前就想过可能会得性病但都可以医,我自认为自己家里有点小钱,每天混迹在男人豪车酒吧之间,不务正业,那一段时间可以说是夜夜做新娘,但是这种生活就在一年前结束了。 当时对我来说真的是噩耗,因为平时睡的都是富二代,我基本上很少带套,我去年出去东南亚陪过一个客人,陪了他4个月,这个男的叫苏敏,外号火鸡,现在在亚太从事网络行业的男人,(现在想想我现在的症状就是他之前的症状)我从他那里回来后就知道患病后那几周我就经常干呕乏力,头痛,盗汗。开始我本身并不在意也没想过自己会患病,虽然就是心里有点感觉不好的念想,但是想想我早几年我第一次没带套找男人的经历,当时也是自己吓自己以为自己得艾滋病,当时自己去查的百度艾滋病症状感觉自己都能对上,但是其实并没有得,只是自己吓自己,(不少人都会恐艾)当时我也抱着侥幸的心理并没在意。 可是后来体重开始下降,发热腹痛出现皮疹,我就感觉不对劲了,但我也只想过自己可能生病,去医院看了病,当时医生也只是以为我感冒了,当天挂了盐水,后来我自己也有点后怕(因为之前睡的都没带套)我心里开始发慌,开始又翻阅百度看艾滋病症状,越想越怕于是我从某宝买了艾滋病检测试纸,当时等结果的时间真的是我这辈子觉的时间过得最慢的时候,但是我也没逃脱命运的手掌,当时我监测出来是阳性,当晚我一晚上没睡。眼一直开着眼泪流了一晚,就一直对视着天花板,我不相信这一切,原来艾滋病离我那么近。 我不信命,第二天又去医院复查,但是不是当天出结果,那一天都是行尸走肉,那天下午我就拿着我妈的信用卡各种买,买了20多万,晚饭回到家,我妈第一次骂我骂得那么凶,我当时一句话也没说,最后我实在忍不住,抱着我妈低头痛哭,我妈看出了不对劲,我这时候才把这件事说出来,那时候我妈的表情就和天塌下来一样,一直扇自己巴掌,说报应,是她没教育好我,当时我们母女两抱着痛哭了两个多小时,那真的是我这辈子想得最多的时候,各种画面浮现出来,各种追悔莫及,当时还想过要报复社会(把艾滋病传染给别人)当晚烟一支抽一支真的停不下来。 后来我妈陪我去的医院拿的检验报告,确实是得了艾滋病。当晚回家我就特别想不开啊,吃了10多颗安眠药和止痛药想自杀,但是被我爸妈发现了,把我送去医院洗胃,然后各种劝导我,那时候真的可以说是在地狱走了一遍,后来我爸妈给我送去看心理医生开始疏导我,我的心理开始慢慢地接受。 即便是在今天,艾滋也是一个敏感话题,受人们排斥。欲望本身没有错,但一旦过度就会是无尽的灾难。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滥交。即便只是万分之一,也没有人能承受得起,希望各位女性同胞能够远离这个男人,不要在被他的表面群迷惑,更不要被金钱迷失了双眼,。 广告赞助 中菲速递菲律宾 信誉之最物流 中菲海运空运 布偶猫舍 种猫均为赛级布偶,纯散养家庭在菲猫舍 杏彩体育(58%佣金+2%分红/7号前必派发) 官网:xc18.xyz 免费投稿/曝光/澄清@FChengph 今日新闻频道@cct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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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人#苏敏 你毁了我一辈子 #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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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辈子悟出一个最大的道理是什么?

人这一辈子悟出一个最大的道理是什么? 江湖见闻录的回答 1、好的工作就像艾滋病。只通过血液,母婴,和性传播。 2,原来不看手机也没事,原来一觉睡到中午也没事,原来生命是你自己的,和他人毫无关系。 3,该翻脸就翻脸,你好说话他还以为你好说话,过分的善良只会让人觉得你没有价值。 他会得寸进尺的欺负你,你还要对他低声下气,难道他天生就高你一等吗? 你不敢翻脸,是因为你太懦弱,自卑,无能。对于不尊重,不理解你的人,别客气。 4,别相信网上那些键盘政治家,这些人在网上指点江山,指点千军万马,指点历史人物,但是现实中,他们连自己的孩子都指点不动。 5,我们的教育体系,是为了批量生产螺丝钉的。批量生产的优点有三个。 第一个是生产快速。因为是模具是统一的,所以可以采取流水化的方式进行生产。由于批量出栏,个体价值快速下跌。30年前的大学生,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就像是手工打磨的精品,现在毕业的大学生啊,如同蝗虫泛滥,已经到了要通过中考分流控制出栏率的目的。 第二个是成本低廉。统一的模具、统一的生产方式、批量生产,可以最大化降低培养成本。你看散养的鸡为什么比养殖场的鸡要贵啊,因为散养成本高,养殖场批量养殖成本低。 第三个是可替代性强。因为是统一的模具制作的,所以可替代性强。你能干的工作,一大堆能干。如果你不干了,马上有另外一个人来替代你的位置。可替代性和价值成正相关。 6,之前有个朋友结婚了,老丈人一次性拿出400万给女儿当嫁妆。 在我老家湖南这个小县城,一个人一次性能拿出400万现金的人,并不多,我很好奇他老丈人是做什么的?大老板?当官的?还是其他的什么? 朋友说,他老丈人20年前是混黑的。 我说哦,其他的也不用再问了,也没有什么疑惑了。 我当然不是鼓励大家去混黑道,也不是鼓励大家当流氓。我只是感觉,流氓们似乎从没有吃过亏,似乎从来都不怎么会发愁。 上学的时候,班里好看的女生,都被小流氓“霸占”了,虽然肉体上占有的不多,但是相比那些本本分分的学生只能在梦里意淫,他们才是真正的革命先驱,敢想敢干。 上班的时候,不是踏实肯干的人会受重用,而是懂得相机行事,逢迎谄媚员工们们才是老板的最爱。流氓气质十足的人,在哪个公司都不受欺负,因为他们一直都在欺负打压别人。 要结婚的时候,流氓们很少会有晚婚晚育的,就是不结婚,也不知道玩过多少个了;那些老老实实的,结个婚太难了,结完婚如果赚不到钱,天天干仗,三天两头闹离婚,没啥意思。流氓们不怕,为啥?因为老婆服服帖帖的! 然后自己出来创业,大学生刚毕业,书生意气,唯唯诺诺,或许摔得鼻青脸肿也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平凡? 昨天还有人问我什么是流氓流氓是什么?流氓就是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不管有理没理,能吃到肉就是道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麦当劳如何开店?不用选址也不用调研,只要看到哪里有肯德基,就在他的对面或者旁边开一家,准保没错。肯德基开个店需要调研,需要分析,需要策划,花费大量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而麦当劳只要找到这个城市的肯德基在哪里,开在他旁边就完事,够流氓吧? 流氓不可怕,可怕流氓有文化,流氓做事毫无顾忌,想到啥就干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达到目的从来不会轻易放弃。更关键的是,大家见到流氓都会敬他三分,见到那种本分人,去你妈的,往死里“削”! 敢想敢干,死不要脸,极度自信,不择手段。你以为一个好流氓是那么好当的? 好人讲道理,流氓讲拳头。好人擅长分析问题和稀泥,流氓擅长解决问题刀刀见血。 7,我为什么一直鼓励大家不要太实诚? 你实诚了,大家都会过来麻烦你。 借钱,跑腿,帮忙,求带…… 实诚了一辈子,看起来和谁关系都说的过去,但是前提是你必须要持续付出,才能把关系维持住。 我过去以为帮人是好事,后来我发现,总爱帮人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你帮助了一次,就要帮他一生一世,如果你做不到这点,你们的关系也就到此为止了。 帮助了一百次,第一百零一次没有帮助他,结果他就会视你为仇人。 你有困难了,想要求他帮忙,他对你说:别逗了,大家都挺忙的。 你不是实诚吗,那么你帮助我就是应该的,我伤害你,你也不会恨我,一边吃着你给的粮食,一边歪着嘴偷偷笑。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因为你把别人当知己,别人把你当煞笔。为什么大家都感慨: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这句话的深层含义,就是告诉你:别把人想象的那么纯粹。知己难得。 不那么实诚的人呢? 他们的身边,都是过硬的朋友。 他们懂得拒绝,懂得索取,懂得大发雷霆。当然,也懂的稍稍给予。 8,社会规则是干什么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要维持社会秩序,就要保住阶层流动性不要过强。阶层流动性强,意味着社会旧秩序崩溃了,到了要改天换地边缘。 你看历史上的几次财富大转移大分配,是不是都如同变天一样?所以,各个朝代的社会规则,包括各种明规则、暗规则,纸面上的规则、思想上的规则等等,都是为了保持阶层不要快速流动存在的。 穷人想改变命运,你的突破这些规则限制。规则这个玩意儿,你得把它当成工具,而不是把它当成围栏。当成了工具,你就是主人。当成了围栏,你就是牛羊。比如啊,道德这个玩意。强者用它要要求别人,弱者呢,用它来有求自己。这不扯淡吗?然后强者吃香喝辣了,弱者吃糠咽菜了。弱者还安慰自己是「知足常乐」、「内心富足」。狼吃饱了之后,脑子想得是什么?不是如何带领大家致富,而是想着如何长期吃到物美价廉的羊,想着如何烹饪才更鲜美可口。要像不像羊那样活着,就不能通过努力吃草来改变命运。羊吃草再努力,再怎么拼命产羊毛,始终还是羊。 你得像狼一样思考,把自己变成狼。 9,很多人一生落魄,就是因为人品太好了!我从来不愿意让别人认为我是个很有修养的人。人都是很贱的,我也贱贱长大!太正直,太实诚的人只会一生失意。太善良的人,都会被狗咬死。就是因为我不被道德所绑架,所以混到现在从来没吃过亏。做流氓更合算。 为什么你赚不到大钱?就是因为你对自己、对别人太好了。 有个兄弟来找我,说他一辈子都没有痛痛快快的活过一天,我问他你想怎么活?他说想喝酒,泡妞,旅游,我说既然想做,还犹豫个蛋?他说有些事儿,不太符合常理,比如,泡妞道德败坏,喝酒虚度光阴,旅游浪费银子,唯有踏踏实实工作,才是硬道理。 我不知道他为啥这样想,懒得搭理他,我已经习惯了堕落,习惯了虚度光阴,大爷的生命本来就是用来浪费的,我不想成为什么伟人,我就是一个凡夫俗子,说不准哪天就稀里糊涂地死掉了,在乎那么多干什么?我就是什么都不在乎,才能笑傲江湖,独掌乾坤。 我本来就一无所有,我本来就死猪不怕开水烫,我从来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一直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流氓,为什么要压抑自己,虚伪地度过一生? 上学的时候我们雨后春笋般发育时,天天满脑子都是男女之事儿,大家却集体性沉默,谁恋爱就攻击谁,我没有见过那么不要脸的人了,人家恋爱了,关你屁事?就是他妈的嫉妒。我最恶心这样的人了,自己泡不到妞,还恬不知耻地教育别人,别早恋,自己脑子里说不定每天YY班花800遍。思想有多龌蹉,就滚多远。 在班里,我天天研究《金梅瓶》,算是相对比较安静的一个人,就是班主任常常拧我的耳朵,我有点儿恼火,老子压根就不是读书的料儿,为什么天天逼我?他说是为我好,我求求他别为我好了,他说我大了,就会理解他,结果,我到现在还没理解他,是不是有点儿毛病啊? 男女之事,人之常情么! 10,长这么大,我从来没见过流氓们叹过气,他们遇到困难,要么研究解决方法,要么根本就不往心里去。 带点流氓脾性去生活,或许还是赚不到钱,但是不会任人欺负。 带点流氓脾性去生活,认识的人也多了,别人打架(有困难)你上,你打架了别人也上。 在这个社会,穷人家的男孩儿,如果早早不念书了,也不会什么技术,再不机灵一点,生活就会变得异常艰难。 没有资本和实力,就别把自己弄得那么有谦谦有礼,你谦让了别人一下,你不去计较得失,别人骂了你还要跟他讲道理,最多别人只会说你一句:这傻逼。 没有人会尊敬老实人的,尽管很多人都说交个实在的朋友太难了。 老实人心里说我就是实在的人啊,我可用真心对你,拿你当朋友,不会坑你,不会骗你。 可是朋友并不是老实人啊。 如果我们认识各行各业,厉害的人物当朋友,我们干啥事都方便,说话也有底气。 如果我们有几个老实人当朋友呢?并没什么存在感,有和没有都一样。 老实人想要交友满天下,只能靠自己的标签、身份。你是医生,老师,律师,警察,……也就是那种可以单对单的服务或者职业,可以,你身上有利用价值,所以大家才会拿你当回事儿。 你的身上没有标签,只是一个操作工或者保安,没有什么利用价值,还老实巴交的,请原谅大家把你视如空气,请原谅大家慢慢将你遗忘。 老子讲究“道法自然”,就是不要压抑自己的天性,才是最大的“道”。 流氓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手上就怎么干,从来不会压抑自己的天性。我喜欢谁追谁,谁对我好我对谁好,谁要对我耍心机那别怪我心狠手辣。 老实人生气了忍着,高兴了憋着,谁干他他只会躲,只会跑,他爱谁不会去追,只是把那份爱,留在心里随,着岁月慢慢腐烂、风化…… 你要知道,你的矜持,其实一文不值 。 放掉矜持,就是要学会做一个流氓,生活本来是一个流氓,要想活下去,你必须变得比他更流氓一点。 就写到这吧,好像也絮絮叨叨了很多,欢迎收看我辍学之后的捡破烂经历~ 江湖见闻录:讲讲我这个穷二代闯荡社会的一些经历,走出迷茫 也欢迎大家关注我写字的地方,同名公号“江湖见闻录”(内含我整理好的思维成长、职场升迁,人情世故、江湖规则合集分享给你) 反正收藏你也不会看,点个赞得了~ via 知乎热榜 (author: 江湖见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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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一辈子不能说的秘密?

你有什么一辈子不能说的秘密? 少年深夜手札的回答 我在深山徒步时,和一个女驴友发生了关系。 星空为被地为床,干柴烈火。 本以为第二天一早,我们可以各奔东西,互不相欠。 却没想到噩梦,也从那一天开始。1 我们经历了 6 个多小时的山地徒步,精疲力尽,而领队却坚持要爬上山顶扎营。 夜幕降临,我们才明白这是多么英明的决定。 湖北与安徽交界的大别山区,有着华东最后一片原始森林。 群山绵延,星河万里,在山顶仰望璀璨的夜空,浪漫至极。一天的疲惫,在那一刻都值了。 地陪带了自家酿的酒,还带了一把小吉他,为我们唱了一首他自己写的歌,歌名很摇滚,叫《这个世上没有好人》。我们围成一圈边喝边唱,仿佛一切烦恼都不存在于这世上。 直到深夜,我们才各回了帐篷休息。 而这时,她来了。 她悄悄拉开我的帐篷,一阵幽迷的香味立刻弥散在狭小的空间里。 她一定是刚喷了香水,长途跋涉一天,身上不可能还留有香味的。 「睡了吗?」她坐在我身边问。 我原本模糊的睡意荡然无存,坐起来看着她。 我们一行有五男三女,她是最特别的那个。 清瘦的脸庞,精致的五官,戴着粉色的棒球帽,显得既青春又神秘。 一双笔直的大长腿,裹着紧身的牛仔裤,若隐若现的雪白肌肤和脚踝,让人过目难忘。 更重要的是,她唱歌很好听,英文歌和中文一样娴熟。 但我知道,今天的我们不过是一群陌生人,只是因为一场旅行临时走到了一起,不会有任何后续故事。 所以我也只是欣赏,和美女出游,风景也会格外动人。 我怎么也想不到,此时此刻,她竟然主动坐到我身边,在昏黄的小睡灯下,侧影流连。 「想来一次吗?」她问。 「来……一次什么?」我心跳不已,潜意识里知道她想做什么,但我不敢往那方面想。 她取下帽子,摇了摇头发,空气突然变得温柔起来。 「再犹豫就没机会了。」她朝我挪了挪。 她眼睛很大,很像抬头就能看见的星星。 「不好吧……帐篷离得那么近。」我没有拒绝,我不能否认这一刻我心痒难耐,我不是得道高僧,做不到心如止水。 「陪我再去看看星星。」她凑到我耳边呵出一口热气,「就在你帐篷后面,那有个山坡。」 说完,她朝我莞尔一笑,钻出了帐篷。 我想冷静,但我冷静不下来。 荒山野岭,萍水相逢,只求片刻鱼水之欢。 我们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我拉开睡袋,悄悄钻了出去。 2 营地一片安静,月夜星辰,照得四周一片冷白。 我借着月光朝帐篷后方走去,没几步果然是一处缓坡,她半躺在地上,身边放着一盏夜灯,看着远方的夜空。 那场景,美轮美奂。 我往后望了望,这处山坡正好挡住了营地,距离也足够远。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好像很有经验似的。 我朝她走了过去,走近了才发现,缓坡再往前几米竟然就是悬崖,隐约还能听见底下传来潺潺水声。 「真美,我从没见过这么美的星空。」我刚坐下,她就依偎到我的怀中喃喃自语。 我再无顾忌,轻轻搂住她的肩膀,手顺势垂在了她的胸前。 我们好像一对热恋许久的情侣,嘴上说着简单的话,身体却肆意缠在一起。山中的晚风似乎带着浓郁的荷尔蒙,撩拨我们彼此心中的欲望。 嘴唇接触的那一刻,我决定了,管他什么爱情婚姻,人生苦短,何不放纵这一次? 星空为被地为床,干柴烈火的我们就这样发生了关系。 她很放得开。 激烈时刻,她手舞足蹈欲罢不能,而我彻底放下了害怕被发现的紧张,肆无忌惮地释放野性。 事后,我们并排躺在一起,体会着山野的清风穿过身体的缝隙。 「也许这里一辈子只会来这一次,我没有遗憾了。」她轻柔地说。 我苦笑道:「你先别感慨,我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她露出惊恐的眼神,四下望了望。 「你别吓我。」 我指了指悬崖,说:「你刚才太兴奋了,把手机甩下去了。」 「啊?」她爬起来就冲向悬崖,我一把抓住她,把她拉回怀里。 「太危险了,等天亮了我再陪你去找吧,但希望不大,而且就算找到了,估计也摔坏了。」 她失望地看了我一眼,耸耸肩表示无奈。 「没手机,我可麻烦了。 「没手机,不是还有我吗?」 她穿好衣服站了起来,看了我一眼,态度突然冷了下来。 「玩玩而已,用不着你负什么责。」 3 清晨,领队叫醒了大家,告诉我们今天的路途不长,可以慢慢走,多看看风景。 她举起手,怯生生地说昨天夜里方便时把手机掉下山崖了,想绕下山去找一下。 这种临时改变行程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是被领队讨厌的,果不其然,她刚说完领队就皱起了眉头。 好在地陪说,绕下去倒是不难走,只是山崖下面是条小溪,手机就算没摔碎,也很可能被冲走了,找到的希望不大。但他愿意带路走一趟,其他人继续跟领队往前走,我们在下一个村子汇合即可。 我一听,连忙主动请缨表示愿意和地陪一起,这样两男一女也方便照应。 领队同意了,于是我们八个人兵分两队,地陪带着我和她从后方绕下山崖,领队带着其他人按原路线前进。 她看了我一眼,那表情既不像感激,也不像怨恨,总之很复杂。 不过,她的脸和身材真是没的说,在这荒郊野岭,清新脱俗得像个仙女。 我们一边下山,一边听地陪说着本地的故事,时间也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个多钟头。随着溪流声越来越清晰,我们也终于抵达了山崖的正下方。 意外的是,原以为找到机会渺茫的手机,竟然就躺在我们面前。 机身弯曲,屏幕稀碎,泡在水中,卡在鹅卵石缝里。 也幸亏溪水极其清澈透明,手机沉在里面特别违和。 我捡起手机递给她,她反复按了又按,手机毫无反应。 「当个纪念吧,不白跑一趟。」地陪惋惜道,「我们顺着小溪也可以走到下一个村子,其实本来这也是一条徒步路线,只是夏天雨季的时候不安全,你们不妨感受一下隐藏路线的体验。」 她把手机装进背包,看了我一眼,说:「你别把我弄丢了。」 说实话,那一刻,我真觉得她的话有别的意思。 但我不敢想,也不敢和她对视。 我有老婆,结婚五年了。 4 随后的几天,我们一行穿越了一片又一片山地森林,翻过一座又一座没有名字的山峰,唱歌游戏,但是再没有过野外露营。 这几年山区经济发展不错,村子一个接一个,条件也都好,实在没有必要为了睡帐篷而落脚在野外。 不知道怎么了,我总是对住宿地点格外敏感,一听说今晚住在哪个村子,心里总会一阵莫名的失落。 除了住宿时知道了她叫沈溪桐,我和她没有任何新的交集。 四天后,我们抵达了此行的终点站,位于革命老区的一个县城。 领队组织的最终仪式是一顿农家乐的午饭,吃完这顿饭就表示徒步正式结束,接下来是去是留都自己决定。 所有人都很兴奋,讲述着徒步六天的感悟,我却心不在焉。 她没来。 我草草吃了几口便告辞了,在饭店转了几圈,最后在楼顶的栏杆上发现了她。 她戴着耳机,嘴一张一合,双腿悬在半空来回晃荡。 踌躇再三,我走了过去。 她看到我,摘下耳机,笑着说:「谢谢,这几天吃你的花你的。」 我坦然道:「没事,应该的。」 「应该的?」她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对你老婆那才叫应该的,对我算什么?」 她居然知道我有老婆,我顿时有些无地自容。 「你掏钱的时候,我看见钱包里有女人照片,挺漂亮的。」她说,「你无名指也有戴戒指的痕迹。」 我尴尬地笑了笑。 「怎么了?负罪了?」她盯着我,「是对她,还是对我?」 「你别问了。」我和她一样坐在栏杆上,也不再掩饰,「我四个月才能见到她一次,一次不超过 48 小时,五年来一直如此,我这个婚还不如不结。」 「这样啊……」她凑了过来,「那……还想来一次吗?」 我悬着的心立刻又提到了嗓子眼。 「想得美,哈……」她捂着嘴笑了起来,像个青春期的孩子,「你能不能再帮我个忙?」 「什么?」 「帮我买个手机,不然我都回不了家。」 我松了口气,说:「当然可以,县城有商场,你想要什么我送给你得了。」 「说真的,你还不错。」她眯着眼把我从头看到脚,「别误会,不是送手机还不错,是吉他弹得不错,歌唱得不错,还有……也不错。」 5 带着复杂的心情,我离开县城回了家。 家里还是空荡荡的。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背叛婚姻的一天。 我和老婆陈一清是大学同学,就像校园故事中的爱情典范,我们从任何角度看都令人羡慕。 她是全能学霸,我是文艺浪子。 她是学生会主席,我是乐队队长。 她会写文章,经常发表;我会写歌,经常演出。 我们走到一起,简直没有任何悬念。 毕业两年后我们就结了婚,她事业发展很快,婚后就被调去了海外分公司,接着便是职场三级跳,三十岁不到便成了高管,一年也就回来三四次,一次不超过三天。 而我,几次工作碰壁后,干脆做起了家庭煮夫,偶尔演出救场,偶尔写歌卖稿,偶尔做个吉他家教。 我和陈一清,肉眼可见越来越远。 这次徒步,也是我实在闲得发慌想出来的主意。 我和陈一清说我想出去徒个步散散心,她立刻转给我一万块钱。 这种感觉,说不上是幸福还是可怜。 想着想着,我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梦见了那个夜晚的山顶,我和沈溪桐气喘吁吁,突然四周亮起了探照灯,陈一清出现在我眼前,眼神就像在看一只宠物狗。 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我们十年的感情。 我浑浑噩噩地过了半个多月,和往常一样,每天和陈一清不过三五句话。她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应酬,我们就像是彼此的闹钟,每天早安晚安。 我继续着煮夫的日子,又是半个月一晃而过,我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我到 A 市了,请我吃个饭吧。」 我心中莫名一阵激动,我没见过那个号码,但我肯定是她。 几乎没有犹豫的,我回复说: 「在哪?」 她也是秒回:「花香里酒吧,晚上 6 点。」 收到短信的那一刻,我仿佛全身都过了电,又酥又麻。 via 知乎热榜 (author: 少年深夜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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