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的诗》作者: 海子

《海子的诗》 作者: 海子 出版社: 中国书店 出版年: 2007-1 页数: 219 坐在天堂,坐在天梯上,看着这一片草原,属于哪一个国王,多少马,多少羊,多少金头箭壶,多少望不到边的金账,如此荒凉,将我的夜歌歌唱。 天梯上的夜歌,天堂的夜歌,夜歌歌唱了我,弓箭放下,我画出山坡,太阳放下弓箭,夜晚画出山坡。 一群群哑巴,头戴牢房,身穿铁条和火,坐在黑夜山坡,一群群哑巴,高唱黑夜之歌,这是我的夜歌…… #诗歌 #文学 #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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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之间》作者: 张天翼

《人鱼之间》 作者: 张天翼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年: 2025-1 页数: 336 豆瓣年度图书《如雪如山》作者张天翼全新短篇力作 如同王尔德的夜莺,用生命歌唱爱与痛 这是一封请柬,邀你共赴一场童话般的舞会 ◎诡谲梦境交织成网,以绮丽文字绘制成人世界的荒诞与忧伤 ◎童话从不是逃避现实的酣梦,而是探索人性真相的魔镜 ◎虽然豆茎云端上没有会下金蛋的母鸡,小红帽的美酒和面包也会被吃光,一支圆舞曲和谐的舞步不意味着王子和公主拥有完美的结局,但好在我们仍然有爱爱同属于天神、凡人与万物,能让石头化为血肉生灵,让我们相信勇气、坚强、信心,相信要攥紧双拳去战斗,为自己和亲爱的人。 ◎这里的每个故事都是一朵心血染成的花。在钟声敲响第十二下之前,请把它别在衣襟上,共赴这舞会之夜…… 《人鱼之间》中的故事,以童话解构的形式,折射了关于爱情婚姻、关于家庭人生的普遍法则。 作者张天翼以华丽、灵动而不失幽默的笔触,重写那些耳熟能详的故事,将现代性思考、情感和生活经验融入其中,重构了一个看似真实又充满梦幻的神秘世界。在故事里,“公主”不再是等待救援的弱者,而是握紧拳头的勇士;“王子”不再是英雄,而是面临情感困惑的普通人;海狮与鹰也懂得什么是爱…… 在真与幻之间,歌与泪之间,爱与痛之间,《人鱼之间》是成年人心中的童话,是搭建在现实与幻想之地的天梯。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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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吐槽:不好意思,废话不多说,直接开骂。不知道是15楼还是16楼的哪个傻b,整天开着音响放歌,那他妈根本不叫歌,就是一堆没歌

#网友吐槽:不好意思,废话不多说,直接开骂。不知道是15楼还是16楼的哪个傻b,整天开着音响放歌,那他妈根本不叫歌,就是一堆没歌词的“动次打次”,震耳欲聋,跟他妈鬼叫一样,像是全公司集体磕药打K上头了,声音大得跟他家开夜总会似的。 真当自己在开迪吧?天天从下午五点开始放,震得整层楼都在抖,干活根本没法集中注意力。你要蹦迪蹦回你M子宫里去,别在这办公楼里装逼! 老子不是神仙,也不是聋子。我们来这上班的,不是来体验他妈的精神酷刑。你一个傻b爽,全楼都跟着倒霉。你他M有没有点公德心?你是人不是?脑子里是不是进水了?有点脑子不会戴个耳机?那破音响也好意思拿出来放,烂到掉渣,你放的不是歌,是噪音武器! 最让人生气的是这傻逼蓝海物业,投诉多少次了?从来没处理过,一群尸位素餐的废物。就知道收物业费,遇事全哑巴。连最基本的噪音都管不好,要你们有个屁用?难不成你们真以为自己是养老院而不是物业? 订阅缅北悬赏通缉令↓ t.me/+1QTIvbrLcZRkNjE1 投稿澄清爆料: @J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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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写酒的诗句有哪些?

杜牧写酒的诗句有哪些? 坐而论道wyl的回答 唐代文人多好酒! 杜甫作《饮中八仙歌》,说贺知章“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写李白“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白居易在《对酒行吟赠同志》中说要“百事尽除去,唯余酒与诗”;王维《渭城曲》送别客人还要“劝君更进一杯酒”;王翰写《凉州词》更是要求“醉卧沙场君莫笑”。看来唐朝文人的诗与酒是不分家的,其中的杜牧更是过着灯红酒绿的生活,最后他自己都在诗中说,只赚了个薄幸之名。 杜牧(公元803年公元约852年),字牧之,京兆万年人,也就是现在的陕西西安人。唐代杰出诗人、散文家,著有《樊川文集》。杜牧比杜甫晚生九十一年,后人称他为“小杜”,他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杜牧十六岁中进士,三十六岁做京官,他的诗、赋写的都很好,诗以七言绝句著称,内容以咏史抒怀为主。 杜牧和唐代其他文人一样也好酒,有不少作品涉及到酒。他对酒的描写大多不象李白那样狂醉,也不象杜甫那样贪杯,更不象贺知章喝醉那样“似乘船”、“井底眠”。他写酒的时候注重的是情趣韵味,很少酣饮颠狂。下面挑几首杜牧写酒的短诗与大家共享。 《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江南春》:“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泊秦淮》:“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遣怀》:“落魄江南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初冬夜饮》:“淮阳多病偶求欢,客袖侵霜与烛盘。砌下梨花一堆雪,明年谁此凭阑干。” 《题禅院》:“觥船一棹百分空,十岁青春不负公。今日鬓丝禅榻畔,茶烟轻飏落花风。” 《独酌》:“窗外正风雪,拥炉开酒缸。何如钓船雨,篷底睡秋江。” 《街西长句》:“碧池新涨浴娇鸦,分锁长安富贵家。游骑偶同人斗酒,名园相倚杏交花。银秋騕䮍嘶宛马,绣鞅璁珑走钿车。一曲将军何处笛,连云芳草日初斜。” via 知乎热榜 (author: 坐而论道w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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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一辈子不能说的秘密?

你有什么一辈子不能说的秘密? 少年深夜手札的回答 我在深山徒步时,和一个女驴友发生了关系。 星空为被地为床,干柴烈火。 本以为第二天一早,我们可以各奔东西,互不相欠。 却没想到噩梦,也从那一天开始。1 我们经历了 6 个多小时的山地徒步,精疲力尽,而领队却坚持要爬上山顶扎营。 夜幕降临,我们才明白这是多么英明的决定。 湖北与安徽交界的大别山区,有着华东最后一片原始森林。 群山绵延,星河万里,在山顶仰望璀璨的夜空,浪漫至极。一天的疲惫,在那一刻都值了。 地陪带了自家酿的酒,还带了一把小吉他,为我们唱了一首他自己写的歌,歌名很摇滚,叫《这个世上没有好人》。我们围成一圈边喝边唱,仿佛一切烦恼都不存在于这世上。 直到深夜,我们才各回了帐篷休息。 而这时,她来了。 她悄悄拉开我的帐篷,一阵幽迷的香味立刻弥散在狭小的空间里。 她一定是刚喷了香水,长途跋涉一天,身上不可能还留有香味的。 「睡了吗?」她坐在我身边问。 我原本模糊的睡意荡然无存,坐起来看着她。 我们一行有五男三女,她是最特别的那个。 清瘦的脸庞,精致的五官,戴着粉色的棒球帽,显得既青春又神秘。 一双笔直的大长腿,裹着紧身的牛仔裤,若隐若现的雪白肌肤和脚踝,让人过目难忘。 更重要的是,她唱歌很好听,英文歌和中文一样娴熟。 但我知道,今天的我们不过是一群陌生人,只是因为一场旅行临时走到了一起,不会有任何后续故事。 所以我也只是欣赏,和美女出游,风景也会格外动人。 我怎么也想不到,此时此刻,她竟然主动坐到我身边,在昏黄的小睡灯下,侧影流连。 「想来一次吗?」她问。 「来……一次什么?」我心跳不已,潜意识里知道她想做什么,但我不敢往那方面想。 她取下帽子,摇了摇头发,空气突然变得温柔起来。 「再犹豫就没机会了。」她朝我挪了挪。 她眼睛很大,很像抬头就能看见的星星。 「不好吧……帐篷离得那么近。」我没有拒绝,我不能否认这一刻我心痒难耐,我不是得道高僧,做不到心如止水。 「陪我再去看看星星。」她凑到我耳边呵出一口热气,「就在你帐篷后面,那有个山坡。」 说完,她朝我莞尔一笑,钻出了帐篷。 我想冷静,但我冷静不下来。 荒山野岭,萍水相逢,只求片刻鱼水之欢。 我们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我拉开睡袋,悄悄钻了出去。 2 营地一片安静,月夜星辰,照得四周一片冷白。 我借着月光朝帐篷后方走去,没几步果然是一处缓坡,她半躺在地上,身边放着一盏夜灯,看着远方的夜空。 那场景,美轮美奂。 我往后望了望,这处山坡正好挡住了营地,距离也足够远。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好像很有经验似的。 我朝她走了过去,走近了才发现,缓坡再往前几米竟然就是悬崖,隐约还能听见底下传来潺潺水声。 「真美,我从没见过这么美的星空。」我刚坐下,她就依偎到我的怀中喃喃自语。 我再无顾忌,轻轻搂住她的肩膀,手顺势垂在了她的胸前。 我们好像一对热恋许久的情侣,嘴上说着简单的话,身体却肆意缠在一起。山中的晚风似乎带着浓郁的荷尔蒙,撩拨我们彼此心中的欲望。 嘴唇接触的那一刻,我决定了,管他什么爱情婚姻,人生苦短,何不放纵这一次? 星空为被地为床,干柴烈火的我们就这样发生了关系。 她很放得开。 激烈时刻,她手舞足蹈欲罢不能,而我彻底放下了害怕被发现的紧张,肆无忌惮地释放野性。 事后,我们并排躺在一起,体会着山野的清风穿过身体的缝隙。 「也许这里一辈子只会来这一次,我没有遗憾了。」她轻柔地说。 我苦笑道:「你先别感慨,我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她露出惊恐的眼神,四下望了望。 「你别吓我。」 我指了指悬崖,说:「你刚才太兴奋了,把手机甩下去了。」 「啊?」她爬起来就冲向悬崖,我一把抓住她,把她拉回怀里。 「太危险了,等天亮了我再陪你去找吧,但希望不大,而且就算找到了,估计也摔坏了。」 她失望地看了我一眼,耸耸肩表示无奈。 「没手机,我可麻烦了。 「没手机,不是还有我吗?」 她穿好衣服站了起来,看了我一眼,态度突然冷了下来。 「玩玩而已,用不着你负什么责。」 3 清晨,领队叫醒了大家,告诉我们今天的路途不长,可以慢慢走,多看看风景。 她举起手,怯生生地说昨天夜里方便时把手机掉下山崖了,想绕下山去找一下。 这种临时改变行程的情况,在任何时候都是被领队讨厌的,果不其然,她刚说完领队就皱起了眉头。 好在地陪说,绕下去倒是不难走,只是山崖下面是条小溪,手机就算没摔碎,也很可能被冲走了,找到的希望不大。但他愿意带路走一趟,其他人继续跟领队往前走,我们在下一个村子汇合即可。 我一听,连忙主动请缨表示愿意和地陪一起,这样两男一女也方便照应。 领队同意了,于是我们八个人兵分两队,地陪带着我和她从后方绕下山崖,领队带着其他人按原路线前进。 她看了我一眼,那表情既不像感激,也不像怨恨,总之很复杂。 不过,她的脸和身材真是没的说,在这荒郊野岭,清新脱俗得像个仙女。 我们一边下山,一边听地陪说着本地的故事,时间也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个多钟头。随着溪流声越来越清晰,我们也终于抵达了山崖的正下方。 意外的是,原以为找到机会渺茫的手机,竟然就躺在我们面前。 机身弯曲,屏幕稀碎,泡在水中,卡在鹅卵石缝里。 也幸亏溪水极其清澈透明,手机沉在里面特别违和。 我捡起手机递给她,她反复按了又按,手机毫无反应。 「当个纪念吧,不白跑一趟。」地陪惋惜道,「我们顺着小溪也可以走到下一个村子,其实本来这也是一条徒步路线,只是夏天雨季的时候不安全,你们不妨感受一下隐藏路线的体验。」 她把手机装进背包,看了我一眼,说:「你别把我弄丢了。」 说实话,那一刻,我真觉得她的话有别的意思。 但我不敢想,也不敢和她对视。 我有老婆,结婚五年了。 4 随后的几天,我们一行穿越了一片又一片山地森林,翻过一座又一座没有名字的山峰,唱歌游戏,但是再没有过野外露营。 这几年山区经济发展不错,村子一个接一个,条件也都好,实在没有必要为了睡帐篷而落脚在野外。 不知道怎么了,我总是对住宿地点格外敏感,一听说今晚住在哪个村子,心里总会一阵莫名的失落。 除了住宿时知道了她叫沈溪桐,我和她没有任何新的交集。 四天后,我们抵达了此行的终点站,位于革命老区的一个县城。 领队组织的最终仪式是一顿农家乐的午饭,吃完这顿饭就表示徒步正式结束,接下来是去是留都自己决定。 所有人都很兴奋,讲述着徒步六天的感悟,我却心不在焉。 她没来。 我草草吃了几口便告辞了,在饭店转了几圈,最后在楼顶的栏杆上发现了她。 她戴着耳机,嘴一张一合,双腿悬在半空来回晃荡。 踌躇再三,我走了过去。 她看到我,摘下耳机,笑着说:「谢谢,这几天吃你的花你的。」 我坦然道:「没事,应该的。」 「应该的?」她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对你老婆那才叫应该的,对我算什么?」 她居然知道我有老婆,我顿时有些无地自容。 「你掏钱的时候,我看见钱包里有女人照片,挺漂亮的。」她说,「你无名指也有戴戒指的痕迹。」 我尴尬地笑了笑。 「怎么了?负罪了?」她盯着我,「是对她,还是对我?」 「你别问了。」我和她一样坐在栏杆上,也不再掩饰,「我四个月才能见到她一次,一次不超过 48 小时,五年来一直如此,我这个婚还不如不结。」 「这样啊……」她凑了过来,「那……还想来一次吗?」 我悬着的心立刻又提到了嗓子眼。 「想得美,哈……」她捂着嘴笑了起来,像个青春期的孩子,「你能不能再帮我个忙?」 「什么?」 「帮我买个手机,不然我都回不了家。」 我松了口气,说:「当然可以,县城有商场,你想要什么我送给你得了。」 「说真的,你还不错。」她眯着眼把我从头看到脚,「别误会,不是送手机还不错,是吉他弹得不错,歌唱得不错,还有……也不错。」 5 带着复杂的心情,我离开县城回了家。 家里还是空荡荡的。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背叛婚姻的一天。 我和老婆陈一清是大学同学,就像校园故事中的爱情典范,我们从任何角度看都令人羡慕。 她是全能学霸,我是文艺浪子。 她是学生会主席,我是乐队队长。 她会写文章,经常发表;我会写歌,经常演出。 我们走到一起,简直没有任何悬念。 毕业两年后我们就结了婚,她事业发展很快,婚后就被调去了海外分公司,接着便是职场三级跳,三十岁不到便成了高管,一年也就回来三四次,一次不超过三天。 而我,几次工作碰壁后,干脆做起了家庭煮夫,偶尔演出救场,偶尔写歌卖稿,偶尔做个吉他家教。 我和陈一清,肉眼可见越来越远。 这次徒步,也是我实在闲得发慌想出来的主意。 我和陈一清说我想出去徒个步散散心,她立刻转给我一万块钱。 这种感觉,说不上是幸福还是可怜。 想着想着,我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梦见了那个夜晚的山顶,我和沈溪桐气喘吁吁,突然四周亮起了探照灯,陈一清出现在我眼前,眼神就像在看一只宠物狗。 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我们十年的感情。 我浑浑噩噩地过了半个多月,和往常一样,每天和陈一清不过三五句话。她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应酬,我们就像是彼此的闹钟,每天早安晚安。 我继续着煮夫的日子,又是半个月一晃而过,我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我到 A 市了,请我吃个饭吧。」 我心中莫名一阵激动,我没见过那个号码,但我肯定是她。 几乎没有犹豫的,我回复说: 「在哪?」 她也是秒回:「花香里酒吧,晚上 6 点。」 收到短信的那一刻,我仿佛全身都过了电,又酥又麻。 via 知乎热榜 (author: 少年深夜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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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喜人奇妙夜》的第三期?

如何评价《喜人奇妙夜》的第三期? 九阙的回答 看完这一期的第一个作品内心是绝望的,看到了后面的分数,就更加绝望了。 紧接着是第二个作品,然后出了分数,我对自己的审美产生了一定的怀疑。 来,一个个说。 【雷欧雷农场】20000 可能很多点都没有打到我,但是笑的人也有一些,但是分数这么高真的离谱。 后台的喜人,场上的导师,真就……硬夸啊……硬吹啊……硬捧啊…… 在这个作品之后,顿时想到了一喜三狗的含金量,人家才是马力全开洒尽狗血不讲逻辑纯粹逗你笑啊。 至于主体什么的,不存在。 这个作品呢,主体同样不存在,但是好笑,真的没那么顶,偏见一些来说,就是好笑并不多。 但是这个分数,我几乎能预料到后面作品的质量了,真是应了数学老师那一句,一届不如一届,你们是我看过的最差的一届。 【一心一意】17300 看完这个作品之后,我越发觉得上面的作品不配了,虽然短,但是足够精,有笑有主体大概已经是吕严创作的底线了。 “皮里阳秋,全功尽弃,衣轻乘肥”奇怪的知识强行学入了一些。 “史学之裴,文脉相通”听着就很有文化。 “when i see you again,与其让你在我怀中枯萎,宁愿你犯错后悔,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混合歌唱,莫名get到了一种反差的好笑。 这个作品的主题就是成语接龙,但是简单地游戏却被玩出了花活。 第一番是常规。 看似常规,却也只是你以为的常规。 第二番是超常。 原来只是我没有文化,看不懂他们隐藏的玩法。 第三番是破限。 成语接龙甚至变成了词语接龙,最后还点题了喜人奇妙夜。 这么精妙地结构,可惜了才这么点分。 【头号玩家】19900 这个作品应该是挑受众的,很明显的一点就是贾冰的反应,一个上个游戏还在玩俄罗斯方块的人,很难一下子代入吃鸡的乐趣,最后反被架起,不拍似乎让人觉得自己不懂事一样,有些刻意了。 “你的皮肤卡没了” “救救我,救救我……” “我哥拿外卖入了,我替他玩一会儿” …… 完美诠释了一个猪队友在游戏中菜的正常表现,再加上双胞胎的加持,更具反差带来的效果,算是一次成功地突击。 但是,你要是不玩游戏,上面的很多东西就会觉得很无聊了。 还是觉得分数偏高。 【质子的愿望】19200 “啊…洗吧” “我们寒国虽然小,但是我们不偷不抢,这是我们的精神” “寒国藕~吧” “不能老偷东西啊” “有一颗臣服之心” “寒国人,你作弊” “给你找了一个社会上的爹” 懂得都懂,这波火力集中,嘲讽拉满。 就凭这个从头到尾的阴阳怪气,我也给你投一百票。 【看不见的TA】16800 因为有了【断片山】足够的期待,但这个作品却是不够出众,有些失望。后面的采访说是因为当上了团长,要在各个作品中助演,也要帮助其他成员的作品把关,导致自身时间缺失,作品没有很好地打磨就直接搬上台了。 希望后面平衡好这方面吧,一方面也不想又一轮又成又一轮了,另一方面来说,这种程度的作品太多了,确实不够出彩。 【渡口】20100 比第一个作品好了好多,至少完整性方面有没了诟病,结局有了落点。但是这么高分数,有些过了。 “你到底想干嘛?现在还没想好” “洋气不足” “我热个车(黄包车)” “两年前,我没得选,现在你没得选” 从分离到重逢,作品之间若有若无的衔接,看来思念成吉是准备重走皓史成双的路了。 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喜欢一边笑,一边磕cp的观众也是有的,比如像我。 虽然带着滤镜,但是作品的质量,真的够不上这么高的分。 【结语】 【年会不会停】11900,【孤注一郑】9700,挺有意思的,刚好是去年两部电影的名字,可能是想借风,但没想到被剪。但借风的前提是保证作品的质量啊,就这么个分数,作品能好到哪里去! 这一期最大的感受: 以前是全面开花,现在是偶尔一俩。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越看越觉得一喜牛逼! via 知乎热榜 (author: 九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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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时好奇,当一个人又丑,又矮,又穷,又愚,他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呢?

我有时好奇,当一个人又丑,又矮,又穷,又愚,他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呢? 我便是一个又丑,又矮,又穷,又愚的人。我想,我的丑来自我爹,我爹有个红色的蒜头鼻,我有个更红的蒜头鼻。我娘给了我矮,我娘从小吃咸菜,她一米五六;我也从小吃咸菜,我就一米六五。我的穷不知哪来的,反正我什么都没学,我就什么都不会,我自然就什么也不做。我的愚,我想,可能源于人类基因,但其他人却很聪明。 我躺在床上,喜欢有雨的日子。小雨叮咚打在窗上,像有不期的客人。我更喜欢有雾的日子,整座城市漾出谜,漾出混沌,我看不清所有人,所有人也看不清我。世界本是迷宫,有雨有雾时,世界现出原本的样子,我感到温暖。 昨天,我去捡垃圾吃,黑猫又盯着我。它何以如此看我,像断头台边的观众。幸亏我不懂它,不然,它一定在对我狞笑,它一定在喝彩,它眼里一定有残忍而期待的光。黑猫的妈妈去哪儿了?为什么不管管它?我的妈妈早就死了。但我并不以为意。 说实在的,除了她的矮,我也记不分明什么。如果我去翻那几张上个世纪的照片,也许我会记起粗壮的黑发与善良的目光。但我不愿想起。只是,她为我烤过两次红薯,并给我唱生日歌,这些让我明白香甜的意味。 我爹却是个真切的人,他是四样东西:红色的蒜头鼻,白色的塑料酒桶,黑色的拳头,还有铅色的怒吼。那时,他总向人宣告,他要去上海了,等他喝完这桶酒。酒在这里一桶一桶消失,上海却一直在那里。我十岁差两个月时,我爹离开了这里,并用他未尽的酒桶把五百元压在了桌上。 十年后,当我前往上海,上海仍在那里。刚下火车,我似乎看到红色的蒜头鼻一闪而过。我定睛细察,蒜头鼻已融化在熙攘的人流,也融化在绚烂的彩光中。魔都和不夜城真是极好的名字。这里,夜的法则被忤逆了:黑笼罩于天,地却流光溢彩,其间有无数不眠者饮食、欢歌、跳舞。如果把上海的夜和家乡的夜重叠,在那接触的一瞬,家乡的夜便消融不再。 我不知去哪,就走向外滩。听说,外滩有粉色的东方明珠和粉色的绝望。微醺靓丽的男女迎面走来,他们相互搂抱,也一齐欢笑。我有些惶恐,就去小店买一顶帽子,一瓶可口可乐,和一包利群香烟。有快乐的情人从我面前走过,我就低下头。一开始,我只是吸烟。后来,我喝可乐。再后来,美人们不会知道,我正看她们的腿,我正狠狠地看。 今夜,外滩没有粉色的东方明珠,但有很多石头造的大楼,他们看着黄浦江。没有风,江便死了。当我死时,这群石头房子仍在这里。必是个拂风的傍晚,江上泛着涟漪,红霞浸透砖石和脸庞。观景的人们并不为我的死和日的暮哀伤。他们暗想将有更多人死,他们直觉背后的石头房子接近永恒,他们知道更雄伟的光华在那缓缓升起,他们得享一时的永恒。 我也曾拥有一时的永恒。我很丑很矮很穷很愚,小云比我漂亮高挑富有聪明。那时,小云是我的,我也是小云的,直到不复如此。我对朋友说,红薯和可乐一样香甜,他们都笑我滑稽,但小云不会。上海的冬有时刺骨。下班到家,我从怀里取出烤红薯。小云很快回来,她带着可乐。坐下破旧的小床上,我们幸福地饮食,一任它吱嘎地呻吟。饮食已毕,尚有甜暖的香,床仍吱嘎作响,窗上一抹白色,是窗外的冬月,也是窗内的春雾。 就像一切,月有消失的一天,只是雾更快。我不打小云,我也不骂她,但是小云离开了我。她放弃了希望,便与我友善地分别。她收拾行李,开门,祝福我,道别,最后关门。这一切都很轻,像山间的云飘向别处。其实,我们早就知道,我是她的注脚,尽管我希望她是我的全部。那个冬夜,我躺在破旧的小床,雾月仍在,只是寂静,我又看见我的死和日的暮。 于是,我坚毅地劳作和奋力地饮酒。有时我做防水,有时我装手机,有时我送外卖。在我送外卖的那两年,爆发了瘟疫,那是我的好日子。口罩能遮住我的脸,所有顾客都向我致谢,我甚至能赚更多的钱。有次,在一个高级住宅,开门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她轻魅地邀我陪她。我确信房子里有其他强大的男人,他会欺负我,把我当成牲畜。我拒绝了她。 有次做防水,在边郊很高的楼。工友们都去吃晚饭,我累了,就坐在屋顶。夕阳很红,宇宙像在滴血。我没想妈妈,也没想小云,就独自坐在血中。楼很高,站在边缘往下看,我看不清地面。我不怀疑掉落是浪漫的,我怀疑自己会跳下去。我慢慢站起来,陈工恰好打来电话,让我把卷材收好后去吃饭。于是,我转身,去收拾卷材,下楼,但没去吃饭。太阳落山了,边郊很暗,我就游荡在街头,一条野狗陪我走了三分钟。 还有很多的有次,有一次被打,有三次被骗,有更多次被骂。我的手上有老茧,我的心上有灰尘,但那又怎样。我必须坚毅地劳作和奋力地饮酒。那段日子,我不知道,除了劳作和饮酒,还有其他什么。我讨厌酒的滋味,但我必须要喝。我仍坐在破旧的小床,几上是红薯和酒。烈酒消倦,也割我的胃。这些让我温暖,温暖时我会做梦。 我梦到即将喷发的火山。我向火山走去,看见逃离者的许多的惊恐的眼睛。火山里有铁的刀斧,火山口上振翅的红龙蔽日遮天。恶龙瞪着我,吐出紫色的火。在万物化作焦土前,我拔出我的剑。我梦到鲸鱼打了个嗝,海因此沸腾,升起迷茫的雾。我梦到一个巨大的红薯悬停在黑色的虚空。 当我很累很醉,我的梦也会很深很沉。我想,另一个世界的我,肯定俊朗,高大,富有,睿智。也许我是某个首领,指引万千的子民。也许我是某种神,镌刻历史的蓝图。总之,一定有某个世界,他们正在羡慕我的生活。因为,只有那样才公平,难道不是吗。 我恨,从太深太沉的梦醒来后,恨到让我作呕。于是我去嫖娼。那些自以为是的,她们居然不笑容满面地恭迎我,有几个是不屑,有几个甚至是悲伤的。这些,难道不知道我是她们的顾客,是她们的上帝?难道不知道是我的钱养活她们的孩子?她们怎敢对我皱眉?她们为什么不对我微笑?她们不知道三百元我能买多少餐饭?她们不知道有时我得借三百元?这些**和贱人。我未必操她们,但我喜欢按住她们的头。 离开她们时,总有巨大的空虚吞噬我。总是深夜,我从店的后门走出来,小巷里只有卖炒饭的小车,昏黄的灯照不明店主脸上的阴影,那户的老太太有时会咳嗽,斜对面总有流水声,再往前走就是公交车站。要离开刚有肌肤之亲的女人了,这总是一件让我有些寒冷的事。其实,我也会想在店里留宿,但是我不那么爱她们,也因为太贵。 像深夜的灵车,深夜的七十四路公车没什么人。我喜欢坐在倒数第二排,看司机脑袋的摇晃。经过一座桥,桥很高,桥下的水很黑,久看让人目眩。雾在车里升起来,遮住了窗。我就闭上眼睛。我似乎睡着了,想起小时候的事。小时候,我常常思考,如果世界是有限的,那么那堵标志边界的墙外,又是什么呢? 长大了,我常常把它忘记。似乎,当我预见那堵墙,也预见它远到我永远不能触及,我就不复在意墙的外面,也不在意那堵墙了。也许,我来到这个世上,不为任何。也许,如果确实是为些什么,是为了看看阳光,为了走在雾中,为了感到爱怜。也许,我也许会觉得,也为了触碰墙,为了越过它,为了看看墙外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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