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重磅发文,对虚拟货币结算支付型帮助行为的犯罪认定

人民法院报重磅发文,对虚拟货币结算支付型帮助行为的犯罪认定 分了三种情形大白话理解: 1,没参与前期同谋诈骗,但成功吸资后,通过 加密货币帮助非法资金洗钱出金进行抽成盈利,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明知对方资金是诈骗分子犯罪赃款,仍长期为其在资金结算方面提供帮助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3,资金不一定构成赃款,但帮助者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还提供虚拟货币结算支付服务的,也构成犯罪。 不知准不准确,主要还是针对 OTC ,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细则,一旦出问题,“主观明知”这四个字很微妙啊! 缅北通缉悬赏令 https://t.me/bgxstjlll 欢迎投稿爆料: @Plyanz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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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尽快出台全面的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指导意见 【人民法院报:尽快出台全面的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指导意见】金色财经报道,人民法院报发文《虚拟货币司法处置须规范化》,文中指出,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的规范化对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据SAFEIS安全研究院统计,2023年中国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总量为428件,较2022年减少88.9%,但涉案金额陡增至4307.19亿元人民币,约为2022年的12.36倍。 文章强调,当前虚拟货币处置面临权属认定、价值评估和合法变现等多重挑战。为应对这些问题,建议尽快出台全面的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指导意见,明确其法律地位、合规要求、资产处置程序和法律责任。同时,文章呼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虚拟货币带来的全球性挑战,为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的发展奠定法治基础。 订阅东南亚事件频道 @bgc555 欢迎投稿爆料:@dny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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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跨国赌博网络的崛起:虚拟货币与犯罪活动的交织 近年来,东南亚地区的跨国赌博网络迅速崛起,并利用虚拟货币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增加了其操作的隐蔽性。这些网络不仅涉及大规模的赌博活动,还与其他形式的跨国犯罪活动紧密相连,如洗钱、诈骗和非法资金转移。这一趋势不仅给该地区的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对全球的执法和监管体系构成了严重威胁。 虚拟货币与技术的滥用: 虚拟货币的出现和普及为跨国赌博网络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工具。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由于其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的特点,使得这些非法活动能够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犯罪分子利用这些货币进行资金转移,不仅规避了传统银行系统的监管,还使得执法部门难以追踪其资金流动。 跨国犯罪网络的扩展: 东南亚的跨国赌博网络不仅限于赌博活动本身,还与其他形式的犯罪活动密切相关。许多赌博平台同时也是洗钱的温床,通过复杂的资金流动路径,将非法所得清洗成合法收入。此外,这些网络还与网络诈骗、人口贩卖和毒品走私等犯罪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法律与监管的挑战: 面对这些新兴的跨国赌博网络,东南亚各国的法律和监管体系显得相对滞后。尽管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加强对虚拟货币和网络犯罪的监管,但这些措施往往难以覆盖到所有的非法活动。特别是在那些法律框架不完善或执法力度不足的国家,跨国赌博网络得以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此外,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点,使得监管机构难以有效追踪和控制这些货币的流动。即便在一些监管较为严格的国家,犯罪分子仍然能够通过技术手段绕过监管,使得法律的执行面临巨大挑战。 订阅东南亚悬赏通缉令 t.me/+1r5sZ2SHtl8zYmM1 投稿爆料联系皮:@Piyanz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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