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颁布《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教育部 颁布《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相关阅读:为什么中国的 #孩子 学的 #知识 比欧美多这么多,中国 #教育 却未超过 #欧美 ? 2023 #高考 各省 #清北 录取人数 如果 #衡水 和 #北京 一张 #高考卷 ,结果会怎么样? #高考 季,2023全国共采用 7套试卷。 #教育 #培训 #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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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

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 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特定的网站应用程序、有组织机构和分工、培训从业2人以上的,视为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责令退费并处以所得1–5倍罚款。 没有前条情节,但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居民楼、咖啡厅“一对一”“一对多”,或以家政等名义开展学科类有偿培训的,责令退费,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罚款。 业主或网络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违规教培、仍为其提供场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处警告或通报批评。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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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辟谣: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校外培训系误读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辟谣: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校外培训系误读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对“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校外培训”进行辟谣。协会表示,9月12日,教育部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近日,一些网络传言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校外培训,此信息属对《办法》的误读误解。《办法》并非网传的要全面禁止校外培训,而是要依法管理校外培训,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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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校外培训活动,提高校外培训质量,满足多样化的文化教育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教育部在近些年集中治理实践和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8 日。 来源:财经慢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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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从重处罚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 中国教育部颁布新规定,将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从重处罚。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星期二(9月12日)从中国教育部获悉,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称,中国“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机构“卷款跑路”问题仍零星发生,民众合法权益仍不时受到损害,迫切需要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明确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等,提升校外培训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共六章44条,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对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执法监督等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办法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中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分别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的管辖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两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办法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三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人民币,约1万8666新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 办法还提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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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等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各地统筹各方资源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科学设置岗位、充实一线执法人员,确保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工作落实。 推动校外培训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加快制定装备配备标准。 教育部要制定《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各地要健全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消除模糊条款、压减裁量权。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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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经2023年7月20日教育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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