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金边一诈骗集团5名骨干被判刑10年以上

柬埔寨金边一诈骗集团5名骨干被判刑10年以上 1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4年,江苏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54件,涉案8493人。其中,一起跨境诈骗案引人关注。 2018至2019年,赵某(另案处理)在柬埔寨成立诈骗集团,刘某梅任总监,赖某英等为组长,韦某浩等人具体实施诈骗。他们以"炒股交流"为幌子,利用虚假投资平台骗取7200余万元。 连云港市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梅等35人3年至1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4年8月,终审维持原判。 欢迎订阅柬埔寨大事件 投稿/商务:@yunxxn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金边一诈骗集团5名骨干被判刑10年以上

金边一诈骗集团5名骨干被判刑10年以上 1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4年,江苏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54件,涉案8493人。其中,一起跨境诈骗案引人关注。 2018至2019年,赵某(另案处理)在柬埔寨成立诈骗集团,刘某梅任总监,赖某英等为组长,韦某浩等人具体实施诈骗。他们以"炒股交流"为幌子,利用虚假投资平台骗取7200余万元。 连云港市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梅等35人3年至1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4年8月,终审维持原判。

封面图片

#柬埔寨金边开盘跨境诈骗7200余万元 诈骗集团5名骨干 #被判刑10年以上

#柬埔寨金边开盘跨境诈骗7200余万元 诈骗集团5名骨干 #被判刑10年以上 金边开盘,跨境诈骗7200余万元!一诈骗集团5名骨干被判刑10年以上 1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4年度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成绩单”中,一组数据引人关注:全省法院共打击电诈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654件8493人;打击帮信、掩隐等关联犯罪案件7381件12585人。 一同公布的2024年江苏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中,包括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期间 #赵某另案处理 在柬埔寨金边成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组织招募被告人刘某梅、赖某英、黄某、李某梅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其中,被告人刘某梅担任总监,负责犯罪集团的经营管理;被告人赖某英、黄某、李某梅等人担任组长,负责管理、培训组员;被告人韦某浩等30人在犯罪过程中分别扮演老师、助理、水军、客服等角色,具体实施诈骗行为。 该犯罪集团以炒股交流、名师指点为幌子,寻找受害人群体并建立联系,利用网络社交工具建群发布股票、期货等投资理财信息,通过“荐股”、直播授课等方式骗得被害人信任,并将被害人引流至虚假投资平台,通过老师号、助理号、水军号等微信号相互配合,对我国公民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诈骗金额高达人民币7200余万元。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梅等35人构成诈骗罪,其中刘某梅等30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被告人韦某浩等5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超过30日,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6日作出(2022)苏0703刑初176号刑事判决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梅等35人13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某梅等人不服,提出上诉。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6日作出(2024)苏07刑终203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依法对刘某梅等5名主要参加者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充分体现了法院对电诈犯罪的‘零容忍’立场,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全省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重点打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对幕后“金主”、组织头目、骨干分子从严惩处,2024年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654件8493人和帮信、掩隐等关联犯罪案件7381件12585人。

封面图片

在金边从事诈骗,35人被判刑,其中5名骨干被判处10年以上

在金边从事诈骗,35人被判刑,其中5名骨干被判处10年以上 据新华日报消息,1月14日,江苏省法院从200余起案件中精心挑选出十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发布,包括一起以炒股交流为幌子实施跨境诈骗案,35人被判刑,这伙人在柬埔寨金边成立诈骗犯罪集团,对我国公民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诈骗金额高达人民币7200余万元。

封面图片

赴柬埔寨诈骗中国同胞,获利10万多,被判刑3年

赴柬埔寨诈骗中国同胞,获利10万多,被判刑3年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赴境外电信诈骗案,被告人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于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先后4次出境至柬埔寨参与电信诈骗集团,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 2018年,被告人陈某为普通业务员参与诈骗,2019年开始成为小组长,在此期间,共计获利人民币108113元。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出境赴境外参与诈骗犯罪集团,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属于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积极退赃,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欢迎订阅柬埔寨大事件 https://t.me/dnywww 投稿/商务:@yunxxn

封面图片

在柬埔寨“绿巨人园区”,指使同伙诈骗一中国女子180余万元后,他被判刑

在柬埔寨“绿巨人园区”,指使同伙诈骗一中国女子180余万元后,他被判刑 电信诈骗近年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它不仅存在于电视新闻中,也可能离我们很近。诈骗方式不断升级,骗子可能以各种身份进入我们的生活,如游戏伙伴、网恋对象、旅游搭子或媒体主播,通过虚假投资等手段诱骗受害人。以下是永城法院审理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基本案情: 从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房某某、刘某、吴某等人在柬埔寨“绿巨人园区”实施电信诈骗,虚构身份信息,以网上交友的方式诱骗被害人进行虚假投资,骗取财物。期间,他们还拉拢朋友加入,共同实施诈骗。其中,房某某指使张某以虚构身份进行网恋诈骗,骗取了永城市东城区某小区居民陶某180余万元。 经查,房某某等人在柬埔寨的诈骗活动中共骗取了10余名受害人的资金共计365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人房某某、刘某、吴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参加犯罪团伙实施电信诈骗,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对他们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七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封面图片

九名缅北回流人员在江苏江阴被判刑

九名缅北回流人员在江苏江阴被判刑 九名缅北回流人员涉嫌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中新网报道,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星期二(9月19日)消息,当天该院审理了一起缅北回流人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缅北回流的被告人杨某、田某、周某、陆某等九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被告人杨某、田某、周某、陆某等九人加入的电信诈骗公司位于缅北。该电信诈骗公司自上而下分为老板、总监、代理、组长和业务员,另有财务、客服和后勤等人员。老板对公司的整体运作进行管理。总监负责督促业绩、指导各组工作、制定对大客户的诱骗转账方案。 其中,代理负责管理名下组员,招募、培训业务员,管理业务员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制定并实施诱骗转账方案;组长负责监督组内组员业务,指导业务员具体工作,配合代理进行诱骗充值;业务员负责通过抖音、伊对、陌陌等社交软件寻找被害人,通过聊天、谈恋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为代理和组长进行进一步诱骗转账做准备工作;客服负责配合代理在公司的虚假赌博平台回复被害人提出的问题,诱导被害人转账;财务负责将公司骗到的钱进行洗白后转为虚拟货币或者现金进行发放;后勤负责购买抖音、陌陌等社交软件账号、微信账号、手机卡、手机、解封微信等工作。 本案中,被告人杨某、田某、周某、陆某等九人在2020年期间,为了赚取所谓的高额工资,明知是从事诈骗行为也铤而走险,想尽办法偷渡到缅甸,成为上述电信诈骗公司的业务员,并通过聊天、谈恋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然后将被害人资料交由组长、代理进行下一步的诱骗转账。 由于业务员的提成较低,还得支付住宿、餐饮等费用,与想象中的高薪生活相去甚远,“业绩”不好时,还得被上级打骂,被告人杨某、田某、周某、陆某等九人萌生了逃离电信诈骗公司的想法。2021年前后,九人分别通过爬山、看病、躲玉米地或赔付钱款等方式逃离电信诈骗公司并偷渡回中国。据了解,九人在电信诈骗公司的“工作时长”为11个月至4个月不等。 ...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