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决策部署,扬州市公安局反通信网络诈骗中心,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滞留缅北、金三角、柬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决策部署,扬州市公安局反通信网络诈骗中心,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滞留缅北、金三角、柬埔寨等地仍未回国的名扬州籍人员(名单附后)依法劝返,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滞留境外人员应主动于年月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向户籍地派出所或扬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报备。 二、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滞留境外人员见到此通告后,应立即入境回国,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 四、滞留境外的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敦促其尽快回国。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信息。 联系或举报电话:-、-(徐警官、姜警官) 特此通告 扬州市公安局反通信网络诈骗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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