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参议员涉收贿被判15年 晶贵: 上诉到底!
菲律宾参议员涉收贿被判15年 晶贵: 上诉到底! 2024年1月20日,菲律宾廉政法庭宣布参议员晶贵·埃斯特拉达(Jinggoy Ejercito Estrada)在2013年的政治分肥案中“掠夺罪”(Plunder)名不成立,但认定其犯有一项直接贿赂罪和两项间接贿赂罪。在长达396页的裁决中,廉政法庭第五分庭基于合理怀疑,裁定晶贵和女商人珍妮特·林-那布礼斯(Janet Lim Napoles)掠夺罪罪名不成立。 晶贵因直接贿赂被判处8年至9年4个月监禁,并被剥夺参政资格、绝对剥夺参政权和永久特别剥夺参政权,还需缴纳300万披索的罚款。与此同时,他因每项间接贿赂罪名,被判处2年4个月至3年6个月20天的监禁,最高可达6年。 法院还对其处以停职和公开谴责的处罚,并处以停职、禁止从事某一职业的权利、永久取消选举权的附加处罚。在颁布裁决后接受采访时,晶贵很高兴自己获判掠夺罪名不成立及无罪释放,他称这是“平反”。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十年后,法院终于宣布我无罪。这意味着我没有犯任何罪,我没有偷任何钱,我没有收取任何人的钱。” 然而,他自己对于贿赂罪的裁定感到不解,并说会坚持上诉,一直告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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