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邯郸 初中生 被杀案一审 宣判 ! #杀人

河北 邯郸 初中生 被杀案一审 宣判 ! #杀人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 对被告人张某某(时年13周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被告人李某(时年13周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马某某(时年13周岁)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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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北邯郸初中生 #王子耀 被杀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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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邯郸 #初中生杀人埋尸案 #宣判结果

#国内新闻 #邯郸 #初中生杀人埋尸案 #宣判结果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李某(均时年13周岁)与同班同学王某某(被害人,殁年13周岁)存在矛盾,经张某某提议,二人多次共谋杀害王某某后平分王某某钱财。张某某选定一废弃蔬菜大棚为作案地点,并提前携带铁锹挖坑进行犯罪准备。2024年3月10日下午,张某某将王某某骗出,因李某的电动自行车需置于被告人马某某(时年13周岁)家充电,李某骑马某某的电动自行车载马某某,张某某骑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载王某某,共同前往张某某事先选定的蔬菜大棚。途中,李某受张某某指使将二人欲杀害王某某一事告知马某某。四人进入大棚后,张某某首先持铁锹动手并直接实施杀害王某某的行为,李某帮助控制王某某,马某某见状离开大棚。张某某、李某共同致王某某死亡后,将尸体掩埋。三被告人骑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张某某将王某某手机微信账户中的钱转入自己微信后与李某平分,将王某某手机卡取出指使马某某砸毁,将手机交由李某扔弃。案发后,马某某首先交代并指引公安人员找到埋尸现场。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某、李某经预谋后将被害人王某某杀害并埋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张某某提议杀人并纠集他人参与,提前进行犯罪准备,直接实施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系共同犯罪中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李某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杀人行为,事后与张某某平分赃款,在共同犯罪中亦系主犯,罪责小于张某某。被告人马某某在去作案现场途中得知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欲杀害王某某,并跟随前往。在目睹实施杀人时,即离开现场,后帮助毁灭被害人的手机卡,参与了张某某、李某杀害王某某的共同犯罪。鉴于马某某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不予刑事处罚。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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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族网络创始人林奇被毒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许垚被判死刑 2024年3月22日上午10时,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许垚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许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被告人许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垚因公司经营管理事宜与被害人林某产生矛盾,经预谋于2020年12月14日至15日间,在被害人林某食用物品中投毒,致林某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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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族网络投毒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许垚被判死刑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垚因公司经营管理事宜与被害人林某产生矛盾,经预谋于2020年12月14日至15日间,在被害人林某食用物品中投毒,致林某中毒死亡。许垚还因工作上的原因与被害人赵某甲、赵某乙产生矛盾,经预谋于2020年9月至12月,在两人办公室内饮品等物品中投毒,致赵某甲、赵某乙等四人中毒。2020年12月18日18时40分许,许垚被公安机关抓获。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许垚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致四人中毒,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许垚系有预谋地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危害公共安全,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宣判。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及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此前上海警方曾通报:“2020年12月17日17时许,警方接到报警称,某医院在诊疗时发现病患林某(男,39岁)疑似中毒。接报后,警方立即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发现林某的同事许某(男,39岁)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许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侦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 PC版: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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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殁年51岁)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及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位于杭州市三堡北苑的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趁来某某饮用后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杀死来某某。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分散抛弃。作案后,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部分人体组织,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许国利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被告人许国利、辩护人、出庭检察员在法庭主持下参与了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告人许国利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应改判其无罪。辩护人、检察员就被告人许国利在案的有罪供述是否应当予以采信、本案定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被告人是否具有从宽处罚情节、是否应当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许国利进行了最后陈述,再次要求宣告无罪。 被告人、被害人双方亲属及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至下午15时45分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 (浙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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