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市场主体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市场主体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
对于违反此规定,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
条例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二审稿)》,并借鉴《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法》(GDPR)有关规定,拟明确赋予自然人对其个人数据享有知情决定权、查阅复制权、补充更正权、删除权。
对于违规处理个人数据或未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的,拟按照每处理一个自然人的个人数据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拒绝用户撤回授权等限制自然人行使数据权益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拟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草案本月底将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三审。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