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刚刚在洛阳中院的一场庭前会议中,因会议主持人不允许律师助理坐辩护席,遂引发审辩冲突,主持人立即出动法警现场将律师助理推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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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刚刚在洛阳中院的一场庭前会议中,因会议主持人不允许律师助理坐辩护席,遂引发审辩冲突,主持人立即出动法警现场将律师助理推搡“扭送”至旁听席!这个有点离谱了,简直是前所未闻之侵害律师辩护权益之又一新表现。可以讲,当下,个别地方的法庭,在一些胆大妄为的法官的主持下,越来越有失法庭威仪和法律尊严,司法礼仪和法治颜面被毁之殆尽,这是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所有法律人的共同耻辱!试问一句:根据控辩平等原则,如果公诉席上有检察官助理为员额检察官辅庭,法官大人们敢不敢将检察官助理驱逐出公诉席?
我还想再延伸一句:如果法官带着一种“我有权力我怕谁”的无知者无畏的心态,无视法庭规则、带头蔑视法庭,动辄任性地对辩护人予以警告、训诫甚至强行带离法庭,那在法庭之上,还要辩护人干什么?需要强调,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法官不仅不是法外主体,反而更应该是遵纪守法的典范!律师辩护制度,是整个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破坏司法制度,破坏法律实施的人,不管是谁,都应该依法予以问责!(转自网络)
老目评论:刘少奇,四人帮春风得意之时,何曾将法律放在眼里过,可当他们失势的时候,法律也一样保护不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