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用虚拟币洗钱!起底涉案超8亿元的地下钱庄案
犯罪团伙用虚拟币洗钱!起底涉案超8亿元的地下钱庄案 今年7月,北京警方在侦办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境外地下钱庄转移犯罪赃款2000余万元,致使民营企业遭受严重损失。 通过对可疑交易分析,警方逐渐锁定吕某以及他关联的十几个账户,并经工作查明,他们在3年多的时间内,将大量不明资金转移至境外,涉案金额高达8亿多元。 警方调查发现,吕某凭借自己长期在国外生活的便利条件,一直身处境外进行遥控,同时利用高额利润诱惑境内亲朋好友陈某、唐某等人入伙,在境内组建了一个小型的洗钱团伙招揽客户,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吕某团伙接收洗钱资金后,立即组织团伙操作进行虚拟币购买、拆分、出售等,迅速为上游犯罪所得的赃款进行洗白。 今年7月,警方在多个省市同时开展收网行动,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警方现场缴获从事非法活动的手机等电子设备20余部、银行卡30余张。目前,涉案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经调查,警方发现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提供资金通道,上游犯罪团伙往往通过吕某等人采取虚拟币“置换”等方式,使用境内人民币资金向炒币人员和币商收购虚拟币,再通过境外的虚拟货币平台,向境外卖家出售虚拟币获得外汇,以此实现将境内的非法所得转移至境外的目的。 而在此案中所出现的通过高额利益招募团伙,共同以虚拟币交易为媒介的犯罪行为,对群众更具误导性。犯罪分子往往故意回避私自买卖外汇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利用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取得借卡人的信任,利用其账户进行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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