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解读医院职工泄露周海媚病历:故意泄露逝者病历需要承责吗?
罗翔解读医院职工泄露周海媚病历:故意泄露逝者病历需要承责吗? 逝者尸骨未寒,其就医病历就在网络流传。如果此事当真,那么故意泄露患者病历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首先是民事责任。 死者的名誉、肖像、姓名、荣誉称号等权利并不随着死亡而彻底的消失,而是可以由其近亲属继续维护,这既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利益的保护。 其次是行政责任。即便认为患者不包括死者,那么《医师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了“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至于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个人的健康生理信息自然是一种敏感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健康生理信息五百条以上的就构成犯罪。当然,按照司法解释,公民不包括死者,对死者的个人信息的侵犯一般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是,如果死者的个人信息也包含生者的个人信息,比如生者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住宿信息、通信记录、交易信息、行踪轨迹等,自然也可以犯罪论处。比如患者刚刚离世,家属就接到葬礼墓地的推销电话,泄露患者家属的个人信息那就很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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