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泰党亮明立场:若我们组阁,绝不容有人修改112条!

为泰党亮明立场:若我们组阁,绝不容有人修改112条!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7月20日,为泰党总理候选人瑟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八党仍未松手,同时谈判小组也会尽快与八党探讨下一步的对策。 瑟塔个人认为,如果为泰党主导组阁,就不能包含修改或推翻《刑法》第112条的因素。他认为过去的经验表明,想要得到参议员或其他政党的支持,就不能提出修改或推翻《刑法》第112条的政策。 对于是否会推翻目前的组阁形式,瑟塔认为这需要有权者进行考虑和谈判,而他自己则需要按照党内决议行事。如果是推翻目前的组阁形式还是拉其他党派加入组阁联盟,瑟塔称,这需要尊重八党的意见,并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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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衫军前领袖质问为泰党:瑟塔也改112条,凭啥当总理?

红衫军前领袖质问为泰党:瑟塔也改112条,凭啥当总理?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7月31日,反独裁民主联盟主席、前众议院议员乍度蓬在一档节目中谈及对于8月4日新一轮总理选举的看法。他表示前进党总理候选人披塔因无法获得参议员和保守派政党的188票支持而无缘总理之位,这是因为他及其所在的前进党提倡修改《刑法》第112条。因此,为泰党的总理候选人瑟塔也难以成功,因为他同样在竞选期间宣扬修改《刑法》第112条。 乍度蓬指出,如果参议员和保守派拒绝支持披塔,仅因其提倡修改《刑法》第112条,那么他们也应对为泰党的总理候选人瑟塔持一致标准。乍度蓬质问为泰党,要如何向参议员和保守派解释此事?如果为泰党改变立场,转而与保守派联合组阁,那么瑟塔是否能够坐稳总理位置?同时他还警告称,一旦出现为泰党和保守派联盟的情况,可想而知的是还没成功组阁就已经崩解了,且“下场”很不好看。此外,之前“洗浴大王”初威也曾表示,手中掌握有疑似为泰党总理候选人瑟塔非法购买土地的信息,并表示若瑟塔上台将会公开这些信息。此外,还有许多人持有瑟塔在竞选期间提倡修改《刑法》第112条的视频证据。这些情况让他有理由怀疑,8月4日的新一轮总理选举可能不会有明确结果。 乍度蓬建议,摆脱这场有争议的局面的最佳途径是八党联盟坚守之前共同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特别是为泰党和前进党,应该坚定地彼此支持,不容许动摇。而如果一方和保守派合作,只会导致新的剥削政府的形成,从而让国家和人民都面临危机崩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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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建国党:前进党不该修改《刑法》第112条,党内议员不会投票给披塔

联泰建国党:前进党不该修改《刑法》第112条,党内议员不会投票给披塔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国媒体报道,7月9日,联泰建国党副党魁塔纳功就将于7月13日国会投票选举新总理的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不应当修改《刑法》第112条,反对投票给披塔。 塔纳功在采访中表示,如果前进党仍旧支持披塔的提议,要求修改《刑法》第112条(该条被认为是保护国王的重要法律),有违刑法的风险。他担心此事会再次成为冲突的导火索,因为包括他在内的泰国人民都不同意冒犯国王,因为国王是国家元首,是人民的中心。他不想看到双方像过去一样爆发冲突。因此他再次强调,联泰建国党坚决反对修改刑法典第112条,反对投票给披塔。 当被问及许多参议员准备投票给披塔的问题时,塔纳功表示,他相信所有参议员都有自己的判断力和工作原则,都是以国家利益、宗教、国王和人民的利益为前提。如果要选出一个人来担任国家元首,必须选择一个合格的人。现在重要的是,披塔本人已经确认将提出修改第112条,同时其仍陷入诸多争议处于调查之中。(编译:陈曼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 ;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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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党正式“认输”!将组阁大权移交为泰党!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7月21日,前进党终于正式放弃组阁和推举总理,并向支持者致歉,将组阁权力移交为泰党。 前进党秘书长差塔瓦在公开电视讲话中表示,2023年5月14日的选举结果明确表达了泰国人民的意愿,前进党排名第一,为泰党排第二名,因此本应由前进党牵头组阁。但近2个月来,政治势力、垄断资本、各种官方机构都在阻止前进党组阁,并以“反对修改刑法112条”及“捍卫泰国君主制”作为说辞,来对抗民众的选举结果。 对那些希望借选举委员会和宪法法院对付前进党的人,差塔瓦表示:这种伎俩,只能说他们悖逆民主原则,违反大众民意,像当初用集权统治推翻民选政府、撕毁宪法一样,公然破坏议会规则,只因为前进党拒绝屈服于他们,就万般阻碍前进党党魁披塔出任总理 差塔瓦代表前进党向支持者致歉,并坦言,必须接受披塔不能出任总理,以及前进党没有组阁权的现实,但这并不意味着前进党“变革旧体制”的目标不会成功。 他表示:现如今,披塔是否能担任总理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事,民主派的首要目标是泰国恢复民主,终结集权体制的延续,为此前进党将把组阁权力移交为泰党,并在下次议会会议上提名为泰党总理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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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党回应“被分手”:分手就分手,别拿112条做借口……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8月2日,前进党秘书长差塔瓦对为泰党退出原八党重新组建政府的情况做如下声明: 1.前进党向全体民众致以歉意,未能成功建立民意政府。同时,为泰党也宣布将脱离前进党,自行组建政府。在两党代表会谈中,为泰党表示退出两份谅解备忘录,分别是八党之间建立政府的谅解备忘录,以及在众议院议长选举时,为泰党和前进党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2. 在会谈中,为泰党并未要求前进党考虑撤回修改《刑法》第112条的提案,且并未对此事进行过谈判。为泰党给出的理由是,参与与为泰党讨论组阁的所有政党均表示,无论是否修改《刑法》第112条,他们都不希望前进党加入组阁阵营。 3. 为泰党并不要求在8月4日的国会投票选举总理中,让前进党的议员给为泰党候选人投票。且在今早的谈话中,为泰党的部分领导人也表达了担忧,如果前进党的议员给为泰党总理候选人投票,可能会导致参议员对为泰党不信任,因为参议员担心投票选举总理后,为泰党会拉拢前进党进入内阁。 差塔瓦强调,无论前进党身处何种地位,他们将继续作为国会议员全力工作,推动泰国经济与世界同步,并给予每个人平等成长的机会,推动权力下放,改革官僚机构,打造一个尊重人民权利和自由的透明、公平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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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大王初威规劝披塔:想开点,别在112条这件事上死磕了! 在前进党党魁兼总理候选人披塔败选后,前政治家、“洗浴大王”初威发帖建议前进党放弃修改《刑法》第112条的政策。 初威表示,投票选举总理的结果正如他之前所言:“有前进党,没有参议员”。尽管披塔在投票中落选后坚持将继续战斗,并表示“接受但不放弃”,但如果进行第二次投票,结果很可能不会改变。 因此,初威认为前进党应该做出选择,即“在《刑法》第112条上退一步更好”,因为坚持修改此条款将导致分裂,并成为披塔无法成为总理的质疑因素。在建立政府的过程中,并不需要将改革王室机构作为首要任务,因为还有许多其他问题需要解决。初威坚信,1400万选民投票的初衷并不是要改革王室机构。 前进党之所以获得民众支持,是因为“有巴育,没有前进党”,以及其提出的各项政策,如军队改革、解散国内安全行动指挥部、推翻戒严令、推翻独裁统治和修复导致泰国陷入9年动荡的法律。这些政策才是前进党需要优先改革的任务。 初威还表示,前进党现在仍有退缩的机会。如果坚持不退缩,而是执着于争夺一部分选票,一切都将有起伏,选票也不会始终偏向前进党。这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问题,而是前进党将继续被打回到反对党的局面。尽管有机会组建政府为人民服务,前进党的目标并不只是为了1400万选民,而是为了全国人民。 初威表示,修改《刑法》第112条并不是前进党对人民唯一的承诺。政府还有许多其他问题需要解决。初威坚信,修改《刑法》第112条是让披塔无法担任总理、从事其他重要事务的唯一障碍。 初威指出,明知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修改《刑法》第112条,除了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还有什么其他理由坚持这么做呢?前进党可以向民众传达:“前进党是联合政府,而不是单一政党,没有任何联合党派同意修改《刑法》第112条。”如果非要以修改《刑法》第112条作为主要任务,希望下次选举时,泰国半数以上的民众都能投票支持前进党。 初威表示,他的观点是基于政治经验,他找到了一种妥协的方式,使前进党能够组建政府。这不是出于个人私心或支持某个特定群体。他的建议是:退一步更好。如果前进党退一步,放弃修改《刑法》第112条,那些不愿退出的旧势力肯定会转头支持前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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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特赦法草案争议:为泰党与前进党在刑法112条问题上分歧严重

泰国特赦法草案争议:为泰党与前进党在刑法112条问题上分歧严重 此前,泰国前进党向国会提交特赦法草案,该草案的特赦范围引发各方人士和政党激烈讨论。前进党提议的特赦法草案中,他们希望特赦覆盖范围能够包括那些违反《刑法》第112条的个案。而作为执政党的为泰党,则不同意特赦的范围包括触犯《刑法》112条的个案,因此当前特赦法草案成为执政党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12月4日,泰国副总理兼商务部部长普汤与公共卫生部部长崇拉楠再次强调,关于“特赦法案草案”的提议,泰国各部门目前普遍认同特赦,以解决问题。然而,对于特赦法案是否应覆盖《刑法》第112条规定的罪行,目前仍存在争议,并且尚未找到解决之道。许多政党对前进党的提议持不同意见,且社会舆论的困扰尚未解决,因此必须首先寻找解决方案。 对于特赦法草案的内容是否应涵盖《刑法》112条的问题,普汤表示,为泰党的立场一直是解决社会矛盾是首要任务。如果各方能够达成共识和理解,为泰党将会支持,因为他们不愿意看到社会再次陷入冲突。 对于联泰建国党提议的特赦法草案中应涵盖贪腐案和2010年4月政治集会两个问题,为泰党是否有其他想法,普汤表示,必须等待细节出炉,看是否存在合理的解决理由。 与此同时,崇拉楠表示,“特赦法草案”的具体内容将由为泰党的法务部和管理委员会决定,必须进行详细讨论,因为每个草案的内容可能存在差异,最终需要由议会机制决定采用哪一版本。至于为泰党内部对此事的讨论,他表示目前还没有进行,这应该由秘书长决定何时公开讨论。此外,关于“特赦法草案”是否能够继续下去,将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执行的必要性,即是否能够带来共同利益且不引起社会动荡。如果存在潜在的冲突,必须进行调整以避免可能的问题。 作为泰族发展党党魁的人类安全与社会发展部部长瓦拉乌也对为泰党与前进党共同提议特赦法草案一事发表了立场。他表示,泰族发展党的立场是,无论特赦何事,都不应牵涉《刑法》第112条规定的罪行或与严重破坏有关的罪行。关于为泰党提议的特赦法草案的详细内容,他目前还不清楚,需要时间进行审查。至于一些方面不希望将腐败纳入法案的声音,他表示这可能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涉及到不同的问题。 此外,泰族发展党主任尼功也对特赦法草案发表了意见。他表示,泰族发展党长期以来一直关注此事,并同意在过渡时期,对具有政治信仰的人进行特赦。然而,他不同意特赦那些触犯《刑法》第112条且罪行严重到足以造成生命损失的人,包括对私营部门造成损害的集会。 据了解,前进党于今年10月向议会提交了特赦法草案。其中,前进党认为有资格获得特赦的是重要政治团体的领导人和联盟领导人,如2006年政治集会团体、泰国反独裁民主联盟(2009年-2010年)、泰国反政府示威联盟(2013年-2014年)、反对全国和平与秩序委员会的学生和公民运动(2014-2019年)、人民小组集会组织(2020-2021年聚会)等。 前进党认为,不符合资格获得特赦的群体包括三类人,即所有参与抗议驱散事件的政府官员,无论是下令者还是执行者,且无论是在哪个阶段实施的,如果行为超出了合理范围,即应该没有资格获得特赦。此外,特赦不应适用于《刑法》规定的危害生命罪行,除非是疏忽造成的,以及《刑法》第113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包括推翻或改变《宪法》案,推翻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的案件,分权案件)。 安危事件@anwei 投稿联系 @xbok ⁉安危事件群 @tian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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